嚴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違規錄取未經考核的考生
2016-01-20 12:57:39成都日報
17日,記者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根據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具備保送資格的考生應向所在中學或部門提出申請,中學或部門將申請保送考生的姓名、性別、中學、班級、申請保送資格類別、獲獎學科、獲省級優秀學生信息及其事跡等關鍵信息進行審核確認公示后,逐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經多級公示無異議后,參加有關高校組織的保送生綜合考核,高校根據綜合考核成績和選拔要求,確定擬錄取保送生名單并進行公示,同時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省教育考試院強調,嚴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違規錄取未經本校文化測試和相關考核的考生;嚴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將成都外國語學校推薦的保送生,錄取或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有關高校要安排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接收成都外國語學校推薦的保送生,并向非通用語種專業傾斜,此類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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