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2016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2016-01-05 12:56:38重慶大學
為深入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2010-2020)》、《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相關規定,進一步推動素質教育,促進校園文化建設,制定本簡章。
一、報名條件
1.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藝術特長突出、綜合素質全面、學習成績優良、身體健康的高中畢業生;
2.考生須參加“北京大學2016年全國中學生藝術冬令營”(以下簡稱北大冬令營)測試,成績優良;
3.北大冬令營測試項目中未涉及的我校招生項目,考生須參加“ 清華大學 學生高水平藝術團2016年藝術特長”測試(以下簡稱清華藝術特長專業測試),成績優良;
4.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有相關規定,并組織藝術特長生資格認證測試,考生必須參加測試并取得相關資格。
二、招生計劃及項目
錄取等級 | 招生項目 | 招生計劃 | 擬簽約人數上限 |
A類(總計9名) | 長號 | 1 | 2 |
大號 | 1 | 2 | |
長笛 | 1 | 2 | |
低音提琴 | 1 | 2 | |
大提琴 | 1 | 2 | |
西洋打擊樂 | 1 | 2 | |
笙 | 1 | 2 | |
阮 | 1 | 2 | |
竹笛 | 1 | 2 | |
B類(總計54名) | 長號 | 4 | 8 |
大管 | 2 | 4 | |
長笛 | 4 | 8 | |
雙簧管 | 2 | 4 | |
單簧管 | 2 | 4 | |
小號 | 3 | 6 | |
大提琴 | 3 | 6 | |
中提琴 | 2 | 4 | |
小提琴 | 2 | 4 | |
大號 | 3 | 6 | |
圓號 | 2 | 4 | |
低音提琴 | 3 | 6 | |
鋼琴 | 2 | 4 | |
豎琴 | 1 | 2 | |
西洋打擊樂 | 4 | 8 | |
笙 | 3 | 6 | |
揚琴 | 2 | 4 | |
二胡 | 2 | 4 | |
琵琶 | 2 | 4 | |
阮 | 2 | 4 | |
竹笛 | 2 | 4 | |
嗩吶 | 2 | 4 |
1.招生計劃:63名。
2.招生項目:
三、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
登錄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haosheng.cqu.edu.cn)“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并按照要求進行注冊、報名及打印《重慶大學2016年藝術特長生報名申請表》,報名截止日期:2016年2月28日。
2.報名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順序統一左側裝訂(A4紙大小),無需另加封面:
(1)重慶大學2016年藝術特長生報名申請表(考生親筆簽名、加蓋中學學校公章);
(2)北大冬令營/清華藝術特長專業測試成績證明復印件(或測試成績查詢網頁截圖打印);
(3)高中階段體現考生藝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如藝術考級證書、參加藝術比賽所獲最高榮譽證書、中學藝術團經歷證明、大型演出活動證明等復印件);
(4)重慶大學綜合素質評價表(點此下載,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五方面,需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5)高中三年各科成績及年級排名(學校教務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中學學校公章);
(6)特長項目光盤(光盤要求:考生將展示個人藝術特長水平的表演節目錄制成DVD光盤,要求畫面、音質清晰)。
3.郵寄材料
請于2016年3月3日前(以寄出日期郵戳為準,逾期報名無效)將紙質報名材料寄(送)至重慶大學校團委。
收件人:齊靜怡 電 話:023-65102805
地 址:重慶市沙坪壩區沙正街174號重慶大學校團委
郵 編:400044
信封上請注明“藝術特長生報名材料”字樣。
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還。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材料不合要求或材料未按時寄(送)達者,報名無效。
四、資格認定
1.我校2016年藝術特長生選拔以北大冬令營測試成績為依據,北大冬令營未涉及的招生項目以清華藝術特長專業測試成績為依據。
2.學校在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排序,綜合成績由同一藝術項目北大/清華測試成績占90%和綜合素質評價【根據報名材料按照《重慶大學綜合素質評價表》中各項內容進行評定】占10%加和構成,擇優認定重慶大學2016年藝術特長生備選生(以下簡稱備選生),寧缺毋濫,并在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示。
3.備選生分為A、B兩類等級,其中:
A類等級: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一本線);
B類等級: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重慶大學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同科類最終模擬調檔線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線(對于高考滿分非750分的省份,B類備選生優惠分值按照該省高考滿分與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4.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須與重慶大學簽訂《重慶大學藝術特長生資格認定書》后正式生效,志愿填報及錄取相關事宜均以認定書為準。
五、錄取辦法
1.備選生于6月30日之前登陸重慶大學招生網站(藝術特長生測試報名處)補填高考信息。
2.須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學校)填報重慶大學,并填報5個有效專業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不能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
3.錄取原則以《重慶大學藝術特長生資格認定書》為準。根據A、B兩類等級各招生項目計劃和備選生報考情況,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
計劃調整原則:當A、B兩類等級部分招生項目出現生源不足時,其空缺計劃可根據綜合成績在同類等級招生項目之間進行調整。
專業安排原則:根據專業志愿,按照綜合成績合理安排。
六、其它
1.我校高水平藝術團的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紀監部門全程參與并監督高水平藝術團的選拔及錄取工作。接受社會監督。投訴電話:023-65106714、13132371850(工作時間內,僅限投訴舉報)。
2.對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弄虛作假、舞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查實,學校將按國家、學校相關規定,將取消考生的認定及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中學和生源省級招生部門;已經入學的,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3.新生入學報到期間,我校將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進行資格復查和專業復試。凡經復查或復試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按照規定公布上報,情節嚴重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4.錄取進校的藝術特長生須按學校規定參加大學生藝術團的訓練和演出,服從藝術團的管理。
5.本簡章由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6.本簡章公布后,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級省級招生機構2016年的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3-65106763(團委)023-65102370(招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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