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7月10日進行專項計劃批征集志愿
2015-07-10 11:23:38廣西招生考試院
填報時間:7月10日18時至7月11日9時
據廣西招生考試院,2015年,廣西大力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進一步擴大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規模,其中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第一批招生學校承擔的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以及由我區在本科第一批錄取的7所高校承擔的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地方專項計劃),一并列入廣西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的專項計劃批次進行錄取。7月10日18:00至7月11日9:00,該批次進行征集志愿工作,屆時匯總的計劃缺額信息將在廣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gxeea.cn)的“普通高考—招生信息”、“通知公告”欄中公布,考生可登錄了解參加此次征集志愿的院校及專業詳細信息,并點擊進入該網站的“2015年普通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填報征集志愿。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報讀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必須具有廣西34個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享受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待遇縣(融安、融水、三江、龍勝、資源、隆安、馬山、上林、田陽、德保、靖西、那坡、凌云、樂業、田林、西林、隆林、鳳山、東蘭、羅城、環江、巴馬、都安、大化、忻城、寧明、龍州、天等、大新、田東、昭平、富川、金秀、合山)的戶籍,且連續滿6年;必須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高一到高三連續3年學籍(在戶籍所在縣實際就讀,并在戶籍所在縣參加高中畢業會考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必須符合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報讀由廣西大學、廣西師范大學、廣西醫科大學、廣西民族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桂林理工大學、廣西中醫藥大學等7所高校承擔的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高考報名時其戶籍地須為區內的農村且連續滿6年、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從高一到高三連續3年學籍(在戶籍所在縣實際就讀,并在戶籍所在縣參加高中畢業會考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符合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今年,廣西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根據《國務院關于統計上劃分城鄉規定的批復》及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統計用區劃代碼》、《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等,對地方專項計劃所涉及的“農村戶籍”的表述進行了更為嚴格的界定。按照規定,統計用區劃代碼的城鄉分類代碼所表示的意義為:111表示主城區,112表示城鄉結合區,121表示鎮中心區,122表示鎮鄉結合區,123表示特殊區域,210表示鄉中心區,220表示村莊。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采用這一界定依據,將112城鄉結合區、122鎮鄉結合區、210鄉中心區和220村莊界定為專項計劃中所表述的“農村”。
此前,有關招生考試機構已對當地具有國家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進行了資格審核,共有37644名考生符合條件,本次征集時,我區將不再組織復查,具有國家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若此前未被錄取,可直接參加征集志愿。在首輪志愿填報后,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組織各地招生考試機構對填報了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進行了資格審核,共有3243名考生符合條件,考生名單在廣西招生考試網“普通高考—公示信息”、“通知公告”欄中公布,本次征集志愿時,這些已經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若未被錄取,可不用進行資格復查,直接填報征集志愿;除此之外,其它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在填報地方專項計劃征集志愿后,于7月11日12:00前,攜帶本人戶口簿、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復查,逾期不再受理。投檔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會對照具備填報資格考生名單,將符合條件考生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投檔。
專項計劃批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模式,本次征集志愿的志愿填報和投檔錄取模式、規則不變。即設6個院校志愿,均為第一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校內專業的調劑”選項。在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中,考生可以選擇“服從院校內所有專業調劑”或“不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填報區內高校的考生還可以選擇“服從院校內部分專業調劑”。
征集志愿后,對線上生源仍不足的高校,經學校申請、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批準,可適當降分投檔、錄取,降分幅度將根據學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額數量等情況確定。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預計將于7月11日晚上向各有關高校投放符合條件考生的征集志愿檔案,學校閱檔后,決定是否錄取。
廣西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特別提醒考生,考生在確定自己被錄取以前最好不要遠離報考所在地市,并一定要在征集志愿填報、投檔及錄取期間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后續批次錄取工作的時間安排請考生持續關注廣西招生考試網及新聞媒體公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