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本科一批院校等志愿填報7月7日開始
2015-07-07 13:11:30新浪教育
據海南省考試局,我省本科第一批院校和本科提前批藝術類院校以及地方農村專項計劃的填報志愿工作于7月7-8日進行,現將填報志愿的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批次填報志愿的時間:7月7日8:00至8日17:30
二、本批次應填報志愿的考生
1.凡投檔成績達到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文史、藝術、理工和體育類(包括已填報了本科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均可填報本科第一批院校的志愿。投檔成績未達到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其所填報的志愿無效。
2.凡文化課投檔成績達到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383分的藝術類考生,可根據本人參加藝術專業考試的類別選擇填報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類院校和專業。
3.已取得自主選拔招生、有關高校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資格和藝術院校“校考”合格的考生,也應填報取得相應資格的院校和專業。
4.已填報了本科提前批志愿的考生若被所填報的本科提前批院校錄取,則所填報的本科第一批院校志愿不再投檔;考生若未被所填報的本科提前批招生學校錄取,則可以參加本科第一批院校的錄取。
三、本批次志愿填報辦法
考生要按本人報名時選報的報考科類填報在該科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其中:
1.文史類的考生只能填報在文史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
2.理工類的考生只能填報在理工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
3.體育類的考生既可以填報在體育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填報志愿的界面單獨設置),也可以同時兼報在理工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投檔時,先按體育類考生投檔,如果考生在體育類未能投檔,則再按理工類的考生投檔)。
4.文化課投檔成績達到文史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藝術類考生,既可以填報在藝術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也可以填報在本科第一批文史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考生若在本科提前批未被所填報的藝術類院校錄取,則可以參加本科第一批院校的錄取。
5. 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志愿的填報,在《填報志愿指南》第9頁第5條中,原要求“在填報志愿時應將取得相應資格的學校填報在平行志愿的‘志愿1’的位置”,現更改為在志愿填報系統內單獨設立的特殊類型志愿欄中填報,設1個院校志愿、6個專業志愿。只有取得以上特殊類型入選資格,并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微博]”網站及海南省考試局網站公示的考生才能填報特殊類型的招生院校。在志愿填報時,應將取得相應資格的學校填報在特殊類型志愿欄。以上特殊類型的招生院校及專業代碼在省考試局網站上公布。
此類考生在填報以上特殊類型招生院校志愿時,也可選擇兼報本批次相應科類普通招生院校的志愿。投檔時,先按特殊類型考生的志愿投檔,招生院校根據入選資格考生高考成績總分、各試點高校給予的優惠分值及入選專業、省考試局測算的高校模擬投檔線進行確定錄取。如果考生未被所填報的特殊類招生院校錄取,則可以參加本批次普通招生院校志愿的檢索投檔。
6.有資格報考民族班和預科班的考生,既可以填報在本科類招生的學校和專業,也可以填報預科志愿,但預科志愿必須填報在預科志愿表中,不得在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表中填報。省考試局在投檔時先對文史或理工類志愿表中的志愿進行檢索和投檔,后對預科志愿表中的志愿進行檢索和投檔。考生在文史和理工類志愿表中的志愿如果檢索后被投檔,其預科志愿表中的志愿將不再檢索。
7.實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檔錄取的藝術類招生學校(在《填報志愿指南》第23至31頁中所列的學校)。本科藝術類招生學校文化課投檔成績的資格線為383分,各類別(即美術類、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書法類)的專業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我局將在考生填報志愿結束后根據生源情況劃定,并將于7月10日通過我局網站向考生公布。對于此類考生的投檔辦法是在文化成績達到383分的考生中,以考生的藝術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投檔,投檔后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請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要根據自己的專業成績選擇填報學校。
8.參加省外學校“校考”的藝術類考生,可根據《填報志愿指南》第284至289頁提供的學校代碼和專業代碼填報取得相應合格資格的招生學校志愿,并將志愿填寫在志愿填報系統里的“藝術校考梯度志愿”欄內。考生如果也參加了我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并取得合格資格,也可以同時填報在《填報志愿指南》第23至31頁中所列的相關專業類別的招生學校。如果考生僅參加了省外學校的“校考”而沒有參加我省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則考生不能填報《填報志愿指南》第23至31頁中所列學校的志愿,已填報的也不能投檔錄取。對于省外藝術“校考”學校,我省不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我局將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的高考卷面成績提供給學校,由招生學校根據招生章程擇優錄取。投檔時我局按照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給學校投檔,由學校通過網上辦理錄取手續。
四、關于地方農村專項計劃錄取院校志愿的填報。
符合報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見我局網站公示名單),可以只填報本科第一批招生院校和專業,也可以同時兼報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錄取的海南大學、海南師范大學和海南醫學院。地方農村專項計劃的錄取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檔模式,投檔錄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錄取結束之后、本科第二批錄取開始前進行。
五、有關注意事
1.考生在填報志愿前,應登錄有關高校的網站認真閱讀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詳盡地了解擬選擇的高等學校及招生專業的基本情況及錄取規則,嚴肅審慎地確定報考學校和專業。在填報志愿時注意所報專業對身高和單科成績的相關要求,以及中外合作辦學的有關專業學費標準。
2.擬填報民族院校的漢族考生,請注意查看報考學校招生章程錄取規則中關于漢族考生的錄取比例。
3.考生應根據《填報志愿指南》公布的學校代碼和專業代碼認真填寫和校對,確保志愿信息的準確無誤。志愿的填報和確認均由考生本人上網操作完成。考生在省考試局網站上的“志愿填報系統”填報志愿時要按“填報志愿須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當造成志愿信息錯誤或因本人泄漏個人密碼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 有關高考科目原始分和標準分的成績對照表:
原始分 | 文史類標準分 | 理工類標準分 | |||
語文 | 英語 | 數學 | 英語 | 數學 | |
120 | 690 | 737 | 668 | 719 | |
115 | 675 | 652 | |||
110 | 662 | 638 | |||
105 | 649 | 624 | |||
100 | 638 | 611 | |||
90 | 616 | 616 | 644 | 587 | 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