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6-24 17:46:15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
一、總則
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由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重慶大學參與舉辦,教育部2005年9月備案(教發函【2005】250號),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獨立學院。學校位于重慶市永川區光彩大道368號,現有占地面積1400余畝,校舍建筑面積4.7萬平方米。現有教職工近1500人,其中專任教師近1000人。建設有設施先進的圖書館(紙質圖書213萬余冊)、教學樓和實驗室。教學樓可容納20000余名學生同時學習,且所有教室都配備了成套多媒體教學設施。目前學校已建成29個建筑類實驗室,21個電氣技術、數字技術、機械電子類實驗室,19個藝術類實驗室,17個經濟類實驗室,8個人文類實驗室以及11個計算機房(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14億元);幽雅的校園環境和現代化的生活設施為學生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空間。
二、招生計劃
1.學校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國招收本科和專科考生。
2.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公布的數據為準。
三、招生對象及條件
1.面向全國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
2.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3.各專業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4.考生身體健康且無傳染疾病,健康標準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5.藝術類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四、錄取規則
1.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采取遠程網上錄取。
2.學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級招辦公布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調檔,調檔比例為120%(平行志愿按當地省級招辦公布的錄取政策最高比例調檔)。
3.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認定當地省級招辦的加、降分政策。
4.順序志愿在相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平行志愿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錄取過程中,相同總分的考生,文、理科類均按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序確定名次,即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
5.藝術類錄取規則:①藝術類專業成績認定當地省級招辦組織的藝術類聯考成績。②錄取時文化、專業成績雙上線后,按專業成績排名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再按文化成績排名。③在文化、專業成績均相同時,則按專業單科成績排名依次為素描、色彩、速寫;在專業單科成績相同時,則文、理科類再按不同的單科順序排序確認名次,即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
6.各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為英語。
7.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38名,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8.其它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有關文件執行。
五、獎學、助學辦法
1.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激勵學生全面發展,符合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結合我校實際,對全日制在校生設立校級各項單項獎學金。
2.為鍛煉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與工作能力,學校向學有余力的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六、畢業與就業
1.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普通本科(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學校有關規定頒發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2.學校積極拓寬就業渠道,提供就業信息,指導學生就業。
七、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新生進校后必須每學年按時向學校交納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按照重慶市物價局相關文件執行,其收費標準如下:
1.本科專業
專業名稱 |
科類 |
學制 (年) |
學費 (元/年·人) |
備注 |
建筑學 |
文理 |
五 |
18000 |
|
風景園林 |
文理 |
五 |
18000 |
|
城鄉規劃 |
文理 |
五 |
18000 |
|
土木工程 |
理工 |
四 |
18000 |
|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理工 |
四 |
16000 |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理工 |
四 |
17000 |
|
工程管理 |
文理 |
四 |
15000 |
|
工程造價 |
文理 |
四 |
18000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文理 |
四 |
16000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理工 |
四 |
16000 |
|
機械電子工程 |
理工 |
四 |
14000 |
|
軟件工程 |
文理 |
四 |
14000 |
|
電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四 |
14000 |
|
物聯網工程 |
理工 |
四 |
15000 |
|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
理工 |
四 |
16000 |
|
資產評估 |
文理 |
四 |
15000 |
|
會計學 |
文理 |
四 |
15000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文理 |
四 |
13000 |
|
市場營銷 |
文理 |
四 |
13000 |
|
工商管理 |
文理 |
四 |
13000 |
|
人力資源管理 |
文理 |
四 |
13000 |
|
網絡與新媒體 |
文理 |
四 |
15000 |
|
環境設計 |
文理 |
四 |
18000 |
|
視覺傳達設計 |
文理 |
四 |
18000 |
2.專科專業
專業名稱 |
科類 |
學制 (年) |
學費 (元/年·人) |
備注 |
建筑工程技術 |
理工 |
三 |
11000 |
|
工程造價 |
文理 |
三 |
12000 |
|
會計 |
文理 |
三 |
10000 |
|
藝術設計 |
文理 |
三 |
12000 |
3.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床位可通過網上自助選擇),收費標準根據物價局核準:1300元/人?年(六人間),公寓內配有上面床下面書桌和衣柜的獨立床位、空調、空氣源熱泵系統(熱水系統)、獨立衛生間、生活陽臺、一體化洗漱臺、智能水電表系統、弱電網絡系統等現代化生活設施。
八、附則
1.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一周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取消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已報到學生入學資格。
3.學生退(轉)學退費,按渝價【2005】487號文件規定執行。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4.學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非學校工作人員參與、介入招生工作。招生有關事項,請直接與我校招生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5.本章程由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023-65112864(F)65112863 65112862 65112861
15111812616 15123812616 18883212616
招生咨詢QQ群:2266935、64816957
電子郵箱:cskjxyzb@cqucc.com.cn
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qucc12616
騰訊微博:http://t.qq.com/cqucc12616
微信:Our_cqucc
招生辦公室地址:重慶大學A區主教學樓106室(重慶市沙坪壩區沙正街174號)
郵編:400044
學校地址:重慶市永川區光彩大道368號
郵編:402167
學校網址:Http://www.cqucc.com.cn或Http://cqucc.cqu.edu.cn
學校手機版網址:wap.cqu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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