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招考中心詳解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政策
2015-04-22 14:23:48山西晚報文章作者:王冠興
近日,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下發了關于做好2015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報考條件以及錄取辦法進行了詳細解釋。
國家專項計劃: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要具有我省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36個縣)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我省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高校專項計劃: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我省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58個縣(區)】的農村,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我省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且勤奮好學、成績優良。
地方專項計劃: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我省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22個縣(區)】的農村,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我省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具有上述報名條件的考生,本人申請并經所在縣教育、公安部門審核合格的考生可報考專項生招生計劃志愿。
專項生招生計劃待教育部下達后公布。
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所在縣(區)招生辦申領《山西省2015年專項考生資格審查表》,如實填寫并經相關部門審核后交報名所在縣招生辦,逾期不予受理。
高校專項計劃:符合條件的考生須于4月20日至5月5日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忌瓿蓤竺暾埡螅⒓吹綉艏诳h(區)招生辦申領《山西省2015年專項考生資格審查表》,如實填寫并經相關部門審核后交報名所在縣招生辦。
地方專項計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所在縣(區)招生辦申領《山西省2015年專項考生資格審查表》,如實填寫并經相關部門審核后交報名所在縣招生辦,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農村戶籍”指戶口類型為農業戶口。已試點或正在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地區,要根據《國務院關于統計上劃分城鄉規定的批復》(國函〔2008〕60號)有關要求,以及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確定考生農村戶籍。未試點戶籍制度改革的地區,按照戶籍簿上戶別為農業家庭戶口確定。
凡未進行資格認定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上述專項計劃的志愿填報和招生錄取。
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執行。高校專項計劃:按照高校自主招生辦法執行。地方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