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2015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2015-01-07 14:10:51中國藝考網
首都師范大學創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語、藝術等專業的綜合性師范大學,是教育部、北京市“省部共建大學”,是北京市重點投入建設,進入“211工程”的北京市屬重點大學。學,F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7個,博士點97個,博士后流動站16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6個,碩士點147個。
音樂學院承擔為北京市和全國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素質高、適應能力強的音樂、舞蹈、錄音藝術專門人才的任務。學院下設七個系,分別為:音樂教育系、理論作曲指揮系、鋼琴系、聲樂系、器樂系、舞蹈系和音樂科技系。除招收本科生外,學院擁有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藝術碩士學位授權點與學科教學論(舞蹈)碩士學位授權點。
音樂學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準為“國家體育與藝術師資培養培訓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財政部聯合批準為國家級“21世紀音樂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音樂學被評為北京市重點學科、北京市“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學院擁有《鋼琴》、《音樂教育學》兩門國家精品課程,并承擔了北京市和教育部、文化部的多項重點科研課題,曾獲國家級和北京市音樂、舞蹈創作“金鐘獎”、“華表獎”、“文華獎”、“桃李杯獎”等多項大獎。學院師資隊伍雄厚,許多教師是社會上有相當影響的音樂家和學者,其中教授16名,副教授26名,擁有一批有相當學術潛力的青年教師。學院為學生學習提供了優良的教學設施,包括臺式及立式鋼琴、各種樂器、琴房、多媒體音樂教室、標準舞蹈教室、合唱排練室、樂隊排練室、多媒體電腦音樂教室、多功能音樂教室、數碼鋼琴教室、專業視聽欣賞室、數字化音樂實驗室以及專業音樂廳等。學院現藏有音樂書籍、樂譜和文獻資料60000余冊,音響、音像資料15000余盤(張)。
一、音樂學院2015年本科招生計
注:
1.音樂學(師范)與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方向之間不得兼報;
2.除福建和陜西考生外,音樂學各方向與錄音藝術專業之間可以兼報;
3.器樂只招收中西管弦樂隊常設樂器與手風琴。
4.音樂學(表演):聲樂表演、器樂表演、鋼琴表演
二、報考條件
1. 凡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及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招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要求的人員。
2.音樂學(師范)專業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要求形象好,身材勻稱;舞蹈學專業要求形象、形體符合舞蹈專業本科培養條件,該專業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三、考試時間、地點
說明:音樂學院不在京外設置考點。 各專業考試地點均在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具體考場及考試時間見準考證。
四、報名辦法
1.報考音樂學院各專業的考生,須登陸首都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bkzs.cnu.edu.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交費。不接受現場報名和現場交費。
2.報考音樂學和錄音藝術的考生于2015年1月14日—2月17日期間,網上報名并交費。
3.報考舞蹈學的考生于2015年1月23日—2月28日期間,網上報名并交費。
4.網上報名須按照系統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其中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應與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戶籍證明上的信息一致。
5.網上報名須上傳電子照片?忌芍苯邮褂每忌呖紙竺麜r的電子照片,或參照《首都師范大學2015年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審核標準》要求,提供三個月內的淺色背景彩色證件照。
6.考生網上交費成功后,報考音樂學和錄音藝術的考生于2015年2月24日之后自行打印準考證;報考舞蹈學的考生于2015年3月5日之后自行打印準考證。
7.考試收費:一試100元,二試、三試各80元。考生須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一試交費,一試不接受現場交費。二試收費在一試結束并出榜后現場收取,三試收費在二試結束并出榜后現場收取,收費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8.網上交費視為考生已確認所有報名信息無誤。交費后,所有信息均不可更改,不可取消報名,費用不退。
9.考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二代證)(身份證丟失可用戶籍證明代替,證明上務必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蓋當地派出所公章)。
10. 港、澳、臺地區考生的專業考試報名、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考試內容和方法與大陸考生相同。文化考試請咨詢港、澳、臺聯合招生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參加文化課考試。專業考核及錄取原則參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11.考生需留下考試期間有效的聯系電話。
五、專業考試
音樂學(師范)專業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
一試(專業初試):100分
包括:1.聲樂,占50%;2.鋼琴或器樂,占50%。
◆聲樂:自選歌曲一首,要求背譜。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生須自帶伴奏;考生如確無伴奏,可向音樂學院鋼琴伴奏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線譜原調歌譜復印件,由鋼琴伴奏組統一安排伴奏。
◆鋼琴:自選練習曲一首,要求背譜。
◆器樂:自選樂曲一首,要求背譜。
二試(視唱練耳、樂理):100分。
包括:1.視唱練耳:聽辨音,占40%;視唱,占40%。2.樂理,占20%。
◆聽辨音(筆試):聽記旋律音程、和聲音程、和弦、節奏、旋律等。
◆視唱(面試):限五線譜?荚図椖繛樾梢暢⑿赡3、節奏模仿。
◆樂理(筆試):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強、五線譜記譜法、基本節拍節奏、調式等基本概念;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及常用記號等。
三試(專業復試):100分。
包括:1.聲樂,占50%;2.鋼琴或器樂,占50%。
◆聲樂:自選歌曲兩首(可重復一試曲目),要求背譜。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生須自帶伴奏;考生如確無伴奏,可向音樂學院鋼琴伴奏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線譜原調歌譜復印件,由鋼琴伴奏組統一安排伴奏。
◆鋼琴:
1.基本練習:兩升兩降以內大小調音階、三和弦琶音(雙手四個八度同方向);
2.自選練習曲一首(可重復一試曲目)。
3.自選樂曲一首。
以上考試一律要求背譜。
◆器樂:
民族樂器:樂曲兩首,要求背譜(可重復一試曲目)。
西洋樂器: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可重復一試樂曲)。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二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三試。二試、三試成績均計入最終專業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二試成績占專業總成績的30%,三試成績占專業總成績的70%。
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
一試(專業初試):100分。
◆聲樂:歌曲一首,要求背譜。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生須自帶伴奏;考生如確無伴奏,可向音樂學院鋼琴伴奏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線譜原調歌譜復印件,由鋼琴伴奏組統一安排伴奏。
◆鋼琴:
1.練習曲一首,占50%;
2. 復調作品一首(限選巴赫《三部創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鋼琴曲集》),占50%。
以上一律要求背譜。
◆器樂:
民族樂器: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要求背譜。
西洋樂器: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
◆作曲:1.和聲基礎,占50%;2.聲樂曲寫作,占50%。(均為筆試)
◆指揮:1.和聲基礎,占50%;2.將樂隊總譜改寫為鋼琴縮譜,占50%。(均為筆試)
二試(視唱練耳、樂理):100分。
◆聽辨音(筆試),占40%。
◆視唱(面試),占40%。
◆樂理(筆試),占20%。
該項考試內容同音樂學(師范)專業。
三試(專業復試):100分。
◆聲樂:歌曲兩首(可重復一試曲目),要求背譜。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生須自帶伴奏;考生如確無伴奏,可向音樂學院鋼琴伴奏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線譜原調歌譜復印件,由鋼琴伴奏組統一安排伴奏。
◆鋼琴:1.四升四降以內大小調音階、三和弦、屬七和弦、減七和弦琶音(雙手四個八度同方向),占5%。
2.練習曲一首(可重復一試曲目),占30%。
3.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占40%。
4.樂曲一首,占25%。
以上一律要求背譜。
◆器樂:
民族樂器:樂曲兩首(不可重復一試曲目),要求背譜。
西洋樂器:樂曲兩首(不可重復一試曲目)。
◆作曲:
1.筆試,占50%:鋼琴曲寫作。
2.面試,占50%:①鋼琴演奏(練習曲或樂曲一首);②民歌演唱;③讀譜和視奏;④即興演奏。
◆指揮:
1.指揮,占50%:雙鋼琴代替合唱隊或樂隊?忌枳詭О樽嗪蜆非撉倏s譜,需準備總譜三份。合唱指揮準備一首合唱作品,樂隊指揮準備一首樂隊作品。
2.面試,占50%:①音樂技能:鋼琴演奏、器樂演奏或聲樂演唱(任選一項);②樂隊總譜或合唱譜視奏;③即興演奏;④聽音能力測試。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二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三試,一試、二試成績不帶入三試,三試成績為最終專業成績。
舞蹈學專業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一試、二試和三試成績各為100分。
一試:
1.形象與條件測試(20分);2.表現力測試(2分鐘以內劇目表現)(80分)。
二試:
舞蹈技能技巧組合(自選一舞種技巧,1.5分鐘以內完成)(100分)。
三試:
1.模仿(30分);
2.即興(40分);
3.劇目表現(可重復一試內容)(30分)。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二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三試,一試、二試成績不帶入三試,三試成績為最終專業成績。
錄音藝術專業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
一試(專業初試):100分。音樂聲學基礎知識與音樂錄音作品分析。(筆試)
二試(視唱練耳、樂理):100分。
◆聽辨音(筆試),占40%。
◆視唱(面試),占40%。
◆樂理(筆試),占20%。
該項考試內容同音樂學(師范)專業。
三試(專業復試):100分。
◆音樂技能:①器樂(含鋼琴):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②聲樂:中、外聲樂作品各一首,不得使用伴奏帶,考生須自帶伴奏;考生如確無伴奏,可向音樂學院鋼琴伴奏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線譜原調歌譜復印件,由鋼琴伴奏組統一安排伴奏。
考生可在①②項中任選一項。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二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三試。一試、二試、三試成績均計入專業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一試成績占專業總成績的40%,二試成績占專業總成績的20%,三試成績占專業總成績的40%。
六、錄取原則
1.2015年凡組織藝術類專業聯考的省市,考生必須參加本。ㄗ灾螀^、直轄市)聯考且成績合格者,方可按我校錄取原則參加錄取。
2.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只錄取參加我校音樂、舞蹈、錄音藝術類專業考試,并且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
3.根據教育部2015年關于藝術類招生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將在藝術類專業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藝術專業考試合格情況,按比例編制分省計劃。
4.我校音樂學院在福建、陜西兩省的音樂學(師范)、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以及舞蹈學專業只招收文科生,錄音藝術專業只招收理科生;在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同等對待。
5.音樂學(師范)、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統一按音樂學錄取?忌顖蟾呖贾驹笗r,以上兩個專業方向在志愿一欄只填寫音樂學。
6.考生在參加我校專業考試時要根據自己的意愿,認真填寫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調劑信息,以此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
7.錄取時,學校對考生文化課、專業課考試成績及政審、體檢情況等進行全面考察,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報考我校多個藝術類專業的,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方式確定專業。
8.各專業錄取方法:
① 音樂學(師范)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過線(各省藝術類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專業考試成績(按滿分750分折合后再計算)占40%,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占6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按綜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過線(各省市藝術類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舞蹈學專業:同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
④ 錄音藝術專業:同音樂學(師范)專業。
9.對各專業方向專業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文化課成績(不得低于各省市藝術類最低控制線)錄取。
10.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現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七、其它說明
1.首都師范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成績在2015年4月13日以后,由學校招生辦公室統一發布,考生可憑身份證號在首都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查詢結果。學校將考試合格名單報送各。ㄗ灾螀^、直轄市)高招辦,不再向考生寄發合格證。
2.畢業生就業執行國家和北京市當年的就業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4.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八、聯系方式及乘車路線
首都師范大學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
郵政編碼:100048
本科招生網:http://bkzs.cnu.edu.cn
聯系電話:010-68902389(音樂學院)/010-68902995(招生辦公室)
新浪微博:weibo.cn/shoushida
微信公眾號:cnuzhaoban
首都師范大學校本部乘車路線: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
地鐵:6號線花園橋站,D2口出站,沿三環路向南步行約100米
公交:乘坐27,323,374,392,394,437,617,620,653,658,693,701,74,77,86,944,967,968,特8外,運通103,運通201等公交車在“花園橋南”站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