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電影學院本科、高職招生簡章(3)
2015-01-04 14:45:14中國藝考網
5.重慶考點:(考試內容參看北京考點)
6.成都考點:(考試內容參看北京考點)
七、考生注意事項
1.報考美術、動畫的考生,除畫紙、創作紙、草稿紙外,其它繪畫工具一律自備。報考錄音專業的考生,除鋼琴外,其他演奏樂器自備。演唱、演奏無需伴奏。
2.報考表演專業、影視表演專業的考生,參加專業考試時:一律不許化妝;如遇考試時間與其他院校沖突,我校不予調整。進入復試參加專業考試時請自備形體練功服、平跟軟底鞋且須參加專業體檢(表演學院、高職學院分別自行安排)。
3.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所報專業代碼以本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代碼為準(填報高考志愿代碼為各省自行編制)。有問題請考生向所在省招辦咨詢。
4.請考生認真填寫高考體檢表中的每一項,特別是“繼往病史”一欄。我校新生入學復查時,如發現考生提供的“高考體檢”信息有誤,或發現考生隱瞞病史,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八、本科錄取
我校按各專業方向的具體錄取原則,對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審核,擇優錄取。
注:分數比值=考生文化課成績&Pide;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100
報考我校各專業方向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文化考試,凡有科目缺考者(無成績或成績為0 分者均視為缺考),一律不予錄取。
同等成績下:優先照顧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歸僑、華僑以及臺灣省籍考生、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貢獻的優秀青年。
九、高職錄取
所有高職(專科)層次的考生,高考總分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分省計劃,擇優錄取。
高職(專科)層次采用高會統招方式。高考統考科目:語文、數學(文/理)、外語,會考參考科目:歷史、政治。錄取時統考科目總分須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會考科目等級要求:C。
在此基礎上:
1.報考影視表演專業:按我校投放所在省的招生計劃,以專業考試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報考考生所在省未涉及影視表演專業統考的,必須參加我校影視表演專業校考,同時取得專業考試合格證。
2.報考影視動畫專業:按我校投放所在省的招生計劃,以考生所在省省統考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報考考生按省有關規定參加省統考,且成績必須合格。
十、學費、畢業證書及就業
1.學費等有關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按上級新頒布的文件規定執行。
2.學院實行獎學金、勤工助學等制度,并可協助學生向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3.合格畢業生均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蓋有北京電影學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北京電影學院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證書。高職(專科)合格畢業生均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蓋有北京電影學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畢業證書,為專科層次學歷。
4.畢業生就業遵循市場調節,政府調控,學校推薦,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原則。主要流向各類影視單位、各類型電影(電視劇)劇組、動畫游戲制作企業、各大電視臺、電臺、文化藝術團體、報社、雜志社以及各大網站等。
十一、其它
1.考生報名、赴考往返路費和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學進行體檢,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院指定醫療單位診斷不宜在校學習,但短期治療可達到國家規定的入學體檢標準者,經學校批準暫不予注冊,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3.三個月內對新生報考條件進行復查。如發現有偽造學歷、隱瞞病史、考試作弊以及未按省規定執行等行為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或原單位。
4.新生入學后外語一律學習英語。
十二、聯系信息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4 號北京電影學院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8
招生咨詢電話:招生辦公室(010) 82048291;
文學系82045146 導演系82283439 表演學院82283424 攝影系82283210
錄音系82045341 美術系82045883 管理系82283291 攝影學院82049041
電影學系82042616 動畫學院82283236 技術系82283307 高職學院82045802
招生監察電話:82044801; 電子郵件:admit@bfa.edu.cn
學院網址:http://www.bfa.edu.cn
到達北京電影學院的乘車路線:
從西直門乘375 路公共汽車“薊門橋北”站下車
從西客站乘21、388 路公共汽車“薊門橋北”站下車
另外乘304、392、490、498、562、604、617、658、671、691、運通103 路公共汽車“薊門橋北”站下車
地鐵10 號線“西土城站”C 出口往南500 米
北京電影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4 年12 月
北京電影學院方位圖:
聲明: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本科專業考試的考前輔導班。凡任何單位或個人以我校名義舉辦的考前輔導班,我校將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