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美術術科考試大綱
2014-12-26 17:30:05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一、考試性質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術科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美術術科統考)是面向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進行的專業基礎技能測試,是我省普通高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二、考試能力要求
美術術科統考要求測試考生的藝術修養、審美能力、觀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現能力和技法的運用能力。
三、考試內容和考試目的
美術術科統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寫三門科目。
素描考試,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礎和對形體、結構、體積、空間、質感等方面的理解、認識和表現能力。
色彩考試,考查考生對色彩的感受能力、認識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現能力。
速寫考試,考查考生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對人物動態、人物動態組合以及人物與場景的整體表現,同時注重考生對人物的比例、結構、動態的準確把握以及畫面的構圖和處理。
四、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美術術科統考的總分為素描、色彩、速寫三科得分之和。素描、色彩、速寫均按滿分100分進行評分。美術術科統考的滿分為300分。
五、各科目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ㄒ唬 素描考試
1. 考試內容與形式
考試內容:靜物、人物頭像、人物帶手半身像
考試形式:
、賹懮;
、诒憩F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相關資料所規定的內容;
③默寫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內容。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偎孛杓垼ǹ紙鎏峁;
②鉛筆、炭筆均可(考生自帶);
、郛嫲寤虍媻A(考生自帶),要求不大于4開并且干凈(無任何圖案、圖形等痕跡);
④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⑤試卷完成后不允許在畫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3小時。
4.評分標準及占分比例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造型準確,有較強的表現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動態、結構透視關系、特征、神態、空間關系等);正確理解對象結構及體面關系,并能完整地表現;畫面調子對比明快,素描關系準確,表現生動,形體刻畫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其中:
構圖 占15%
造型與比例 占30%
細節深入與局部刻畫 占30%
表現手段與技法 占25%
5.試卷樣卷
見附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