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普高藝術專業統考音樂學類考試大綱(3)
2014-12-26 14:22:24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三)舞蹈表演
1.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身體協調性、舞蹈表演基本素質和對舞蹈作品的表現力。
2.考試內容
舞蹈劇目片段或組合,考試時間為3分鐘以內。考生現場表演自選舞蹈片斷或組合一個。舞蹈種類可包括古典舞、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和當代舞等。
3.考試形式
面試,現場表演。
4.考試要求
①能夠準確把握舞蹈作品基本韻律和風格特點,具備舞蹈的身體素質、技術、情感和形象表現力。
②考生自備伴奏CD;
5.評分標準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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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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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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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動作流暢協調,舞姿優美敏捷。情緒飽滿自然,表現力強,舞蹈與音樂和諧一致,節奏感強,風格把握正確。有很好的從事舞蹈專業的發展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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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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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動作嫻熟協調,舞姿優美。情緒飽滿,節奏感好,風格把握較好,有從事舞蹈的基本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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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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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動作協調,舞蹈風格把握較好,情感真摯,有一定的表現力,節奏感較好,有一定的舞蹈發展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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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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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能把握舞蹈的風格特點,有一定的表現力,音樂與舞蹈基本一致,節奏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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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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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些舞蹈的風格特點,音樂與舞蹈配合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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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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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動作呆板、僵硬,節奏感差,不能完成舞蹈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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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朗誦
1.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
2.考試內容
朗誦篇目以散文、詩歌為主,時間控制在3分鐘以內。考生自備兩首篇目填報,考試時按照現場電腦隨機抽取的一首朗誦。
3.考試形式
面試,現場朗誦。
4.考試要求
①普通話標準,能準確把握作品內涵;
②朗誦實行無伴奏朗誦;
③要求背誦。
5.評分標準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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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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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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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飽滿真摯,表達自然,能通過表情的變化反映朗誦的內涵;吐字清晰,聲音宏亮,正確把握朗誦節奏;能正確把握朗誦內容,聲情并茂,朗誦富有韻味和表現力,能與觀眾產生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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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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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真摯,表達流暢,能通過表情的變化反映朗誦的內涵;吐字清楚,聲音宏亮,正確把握朗誦節奏;能正確把握朗誦內容,朗誦具有韻味和表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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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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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較真摯,表達流暢;吐字清楚,較好地把握朗誦節奏;能較好把握朗誦內容,朗誦具有表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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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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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完整,吐字較為清楚,基本掌握朗誦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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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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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基本完整,朗誦過快或過慢,吐字不夠清楚,基本能夠把握朗誦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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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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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誦不完整或不能朗誦,吐字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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