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
2014-11-03 11:43:40福建省教育廳
各市、縣(區)教育局、衛生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高招體檢醫院,福建省立醫院:
為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高招體檢”)和新生入學后的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15年我省高招體檢工作按照《關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閩教考〔2013〕4號)文件執行。
二、體檢醫院
1.承擔2015年我省高招體檢工作的醫院,除南平市延平區體檢醫院和南平市復檢醫院調整為南平市人民醫院、泉州市臺商投資區增加泉州市臺商投資區醫院、漳州市臺商投資區增加漳州市第五醫院外,其余各地體檢醫院保持不變。
2.2015年我省高招體檢工作的終檢醫院為福建省立醫院。
三、體檢對象
2015年我省高招體檢工作分為高職招考體檢和普通高考體檢兩個部分,凡報名參加2015年福建省高職招考和普通高考的考生均須參加體檢。
四、時間安排
1.體檢時間自2014年12月中旬開始,2015年1月15日前結束。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與各相關體檢醫院協商后統籌安排。
2.復檢時間為2015年1月26-30日,終檢時間定于2015年3月7日。
3.請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于2015年2月6日前,將參加終檢的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并將本轄區所有體檢表格直接送達省教育學院掃描存檔。
4.2015年3月1-5日考生自行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中相應的高職招考和普通高考系統,錄入體檢結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區)教育局、衛生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管理,密切協同,建立健全高招體檢工作規章制度、監督機制和高招體檢工作培訓制度,切實做好2015年高招體檢工作。
2.強化業務培訓。各市、縣(區)教育局、衛生局,以及各體檢醫院要強化對所有參加高招體檢工作人員的崗前業務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各體檢醫院應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并對考生體檢結果做出規范、準確的結論。
3.提供優質服務。各體檢醫院要注意維持體檢場所秩序,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疏導;要制定突發情況應急預案,防止意外事件發生。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積極配合各體檢醫院根據當地考生人數,合理安排體檢場次,避免考生長時間等待,尤其要對殘疾考生體檢過程給予特別關愛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