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專家解析:為什么北京上海堅持考前填報志愿
2014-10-27 14:19:30計橋趙京新浪博客文章作者:趙京
最近,又有聽聞北京可能要實行考后知分填報志愿,至少現在討論的方案中實行知分填報志愿的可能性較大。這又讓我想起了這么多年我研究志愿填報中一直堅持的一些原則和觀點。前幾天跟某北京知名高校招生處長聊天,他說了自己的一些觀點,在他看來,考前填報且不平行是最維護整體考生利益的。當然,他提到的是對整體。對某些個體來講,平行志愿的確有很多好處。還有一些其他大學招辦老師寫過文章,認為“知分平行”是最不好的填報志愿方式,這種方式沒有降低學生報考風險,反而增加了風險,沒有能夠實現政策制定者出臺政策的初衷。在此我也談一下我的看法。志愿填報方式有三種:考前填報、考后估分填報、考后知分填報。現在大部分的省市都已經采用考后知分填報,幾年之前實行考后估分填報的省市如天津、遼寧、山西等也逐漸改為了考后知分填報志愿。而北京、上海多年來卻是一直采用備受考生和家長詬病的考前填報。說它備受詬病,是因為這種方式是在不知道學生的高考分數、批次線、省市排名等數據的情況下填報志愿,不確定因素太多,讓家長和考生感覺“兩眼一抹黑”,不知道該怎么下手。只從填報志愿的角度看,考后知分填報比考前填報,對于考生顯得容易一些。
雖然家長和考生是怨聲連連,但是北京、上海兩地每年都是雷打不動地堅持著考前填報原則。為什么這兩地會對考前填報志愿如此的“情有獨鐘”?這種模式是代表堅持守舊的模式還是對教育更適合的模式?
2002年清華大學鐘笑寒教授帶領團隊,完成了一篇很專業的關于高考志愿填報方式的論文:《高考志愿填報機制的博弈模型》。文中根據博弈論的知識結合經濟學的計量模型,對三種填報方式進行探討,并且得出一些與大家直覺中不一樣的結論。即知分填報志愿并非比考前填報志愿更有效率,條件不同得到的結果不同。我想這里面的“條件”二字說明了,不同地區不能用同樣的填報方式,只要這種方式符合本地區的“條件”就可以采用。
2012年鐘教授另一篇論文:《高考志愿填報機制與大學招生質量》,該文通過對在校大學生學習成績的對比分析,發現知分填報志愿反而造成了學生學習成績下降,即專業與興趣匹配程度降低了,學習的熱情降低了。該文或許能給所有關心中國高考的人士一些新的思考,站在一個更高的角度去看待高考填報方式。
我們知道考前報志愿的主要依據,是學生平時的學習狀況以及沖刺階段模擬考試的成績與排名。認識到這一點,考前填報就不會那么難了,只要可以清楚確定學生在該地區的成績排名,和歷年高校招錄的排名范圍,基本上就可以比較準確的填報志愿了。可能有人要提到高考考場上的超常、失常發揮的問題了,這種情況每年都有,但畢竟屬于少數部分,絕大多數考生的高考屬于正常發揮,所以整個地區的高考排名與平時成績排名不會有大幅度的變動。
至于為什么對考前填報志愿的爭議那么大,可能是因為各自站的角度不同,家長和考生更關心的是對自身報考的影響,而地方教委則需要在更廣、更高的層面上考慮:
首先,要利于人才的選拔和培養。考前填報志愿,其實就是考生全部按照自己的真實實力來填報志愿。由于每位考生的判斷是不同的,機會是相等的,而他們的志愿彼此之間又是相互影響的,這就大大降低了高考成績的影響力,也可以避免“一考定終身”造成的人才損失。同時,按照真實意愿填報的志愿,也避免了某些院校和專業因為考生知道自己成績排名后,不敢報或爭著報造成的爆冷、扎堆現象,能夠保證生源和學校資源的合理分配,以及大學生源的多樣性,這對于人才的選拔和培養十分重要。
其次,保證考生更容易進入適合自己的大學。考前填報志愿不僅考量了學生的真實學習成績,還考量了學生的自信和自我評估能力,由于不知道分數,考生只能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填報最適合自己、自己最喜歡的院校和專業,這樣填報出來的志愿是能反映考生真實能力和真實意愿的。也避免了考生和家長普遍存在的唯“分”是圖的心理——為了保證不浪費掉高考每一分,盡量填報與考分相應的院校和專業,而忽略了自身實際需求。
第三,保證考生更容易進入好學校。關于考前填報志愿,有一種說法是“嚇死膽小的,坑死膽大的。”風險總是有的,但只要做到熟悉招錄規則、準確定位考生排名,只要考場上沒有嚴重失誤,每一名考生都有機會進入理想的院校。
在全國多數省市已經實行考后填報志愿的形勢下,北京、上海兩地依舊堅持考前填報,我想這與兩地的發展水平也有很大關系。北京、上海兩地的經濟和教育發展水平在全國均是名列前茅,據統計,這兩地的211工程院校數量合計36所,占到總數的36%;985院校12所,占到總數的30%;大學綜合實力排名前十院校中,僅北京上海兩地就占了4所。頂尖高等學府聚集,加上優質的教育資源,使得北京、上海對資源的分配和人才的培養尤為慎重,這也是我認為他們一直堅持考前填報志愿的重要原因。
很多人不是很了解,北京在高考恢復之后采取的是考前填報志愿,1999年改為估分填報志愿,2000年通過民意調查改成了考后出分填報的形式,后來經過實踐論證,發現還是考前填報更加適合。這也說明,每一項高考政策都是站在宏觀的角度上、從大局出發制定出來的,不能兼顧到每一名考生的利益,因為它要對整個高考群體負責,要保證的是整個高考的公平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