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方案失約太久 專家探討取消地招辦(3)
2014-09-01 14:31:48經濟觀察報
取消地招辦?
高考方案延緩出臺的分歧,體現在命題、考試、招生錄取各個環節。在受訪專家看來,檢驗改革力度,最直接的標尺是:改革主要是從科目調整入手,還是從招生方式入手?
“高考改革的重點應該從招生制度改革入手。”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教育體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說,只要從落實高校自主招生權力和責任的角度考慮問題,其他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現有的招生錄取制度,決定權掌握在政府招生辦的手中,由招生辦根據學生填報的志愿向高校投檔,學校無法選擇學生,學生也無法選擇高校。
兩份“民間方案”,不約而同都將重點指向高校的自主招生權。
21世紀教育研究院的方案的重點就是招生錄取制度改革。該方案的主要撰寫人熊丙奇認為,高考制度的核心問題是招生錄取制度,如果分類考試僅僅是對考生進行高職技能性考試和本科學術性考試的簡單分類,在錄取階段還是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排序集中錄取,那么就不可能改變“唯分數”的現狀。
在儲朝暉的方案中提出高考改革的唯一出路是招生主體由政府變為學校。他認為,中國現有高考招生體制的根本性問題在于,行政權力僭越了專業職能,考試和招生完全由政府主導和實施,以非專業的方式統攬包辦,導致高考招生過程既不專業,也難實現實質公平。政府多重角色集于一身,牢牢把控了高考招生的內容、標準、選擇權力,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專業力量在有限范圍內輔助,專業性不強,只能依據單一的分數對個性和能力差異巨大的學生進行非專業的判定,導致不同地區間公平矛盾日益突出;招生以計劃體制為基礎,較少顧及學校和學生的需求,也不考慮區域人口和入學比率的變化。
他們敢于對招生主體大刀闊斧地改革依據是,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發布,提出了要探索“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在他們看來這就意味著政府要將辦學自主權交給學校,政府招生辦要退出錄取環節。
不過,此項改革涉及利益之廣讓他們也自問,“真的這么改了招生辦今后管什么?乃至招生辦今后存廢都是問題。”
2013年儲朝暉受某市招生辦之邀前往講課,力推自主招生,課畢被質問:“按你這么講,我們招生辦就該撤銷了。”
事實上,儲朝暉也曾經專門撰文,建議“取消地招辦”。他認為,現行招生體制在其中設置了一位“超強媒婆”——地方招生辦公室(地招辦),它是計劃體制和政府包辦教育的產物,其權力來源于各級地方政府,因而它既沒有必要向考生負責,也沒有必要向高校負責,造成在這種招生體制下責、權、利分離。解決這一問題的措施在于改變地方招辦的功能,使它僅僅作為信息傳輸機構;或干脆取消地方招生辦公室。
同時,他認為高校應組織由直接從事教學的教師和專家組成的招生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參考考生全國統考的成績,讓考生與學校之間直接交流,增進了解(如面試),雙向選擇。尤其是高校對考生的志向和潛能要有所了解,而不僅僅是統一考試分數,這樣才能更有效地因材施教,依據個性化的設計實施教育教學。
按照民間高考方案,各級招辦等行政機構就要退出高校招生環節,成為獨立的監督和服務部門。上述參與高考改革方案的專家認為,若真如此,改革等于先革教育行政部門的命,從我們征求意見的情況來看,招生辦的意見和專家意見出入特別大。
據儲朝暉了解,目前招生辦關注的是自己這個機構還能不能存在。而在他看來,招生辦的存在也是高考改革的阻力之一。儲朝暉認為,這項改革沒有什么折中的辦法。一定要明確招生的主體是考生和高校,政府不能包攬招生和考試。把政府包辦的招生變成學校與學生雙向互動自主選擇是改革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