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4年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及方式
2014-05-26 14:02:29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第八章 各科類批次及志愿設置
第二十八條 文史、理工類設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四個批次。
1.本科提前批設常規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規志愿設1個第一志愿院校和3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參考志愿院校,每所院校志愿均設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欄目;征求志愿設12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愿(即一個志愿填報某所院校的一個專業,下同)。
2.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設常規志愿和各2次征求志愿。本科一批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設6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本科二批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設10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均設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欄目。
3.高職(專科)批設常規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規志愿設40個、征求志愿設20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愿。
第二十九條 藝術類設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職(專科)批四個批次。
1.本科提前批只設常規志愿。常規志愿設10個專業志愿。
2.本科A批和本科B批均設常規志愿和各2次征求志愿。本科A批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設12個專業志愿;本科B批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設16個專業志愿。
3.高職(專科)批設常規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設16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愿。
第三十條 體育類設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兩個批次。
1.本科批設常規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設6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均設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欄目。
2.高職(專科)設常規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設16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愿。
第九章 考生志愿的填報
第三十一條 考生填報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績發布和各類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公布之后進行,具體時間(包括各批次征求志愿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發布。
第三十二條 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報均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志愿,逾期不予補報。考生在志愿填報前,應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省招委會公布的招生規定以及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注意事項,參考高校的招生計劃,自主選擇報考學校和專業。考生務必認真選擇、細心核對,確保志愿信息正確。因考生本人志愿填報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