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4-05-06 16:54:54廣西師范大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相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廣西師范大學,部標代碼為10602,英文名稱為“GuangxiNormalUniversity”,注冊地址為廣西桂林市育才路15號,學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個校區。
第三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為省屬重點大學,上級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外國留學生等在內的各類專門人才。
第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校黨委校行政統一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由校長和校內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務,工作職責主要是: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制定并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實施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等。
第六條 學校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調查處理招考投訴及有關招生違紀事件。
第三章 招生條件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及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考察,擇優錄取。
第九條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分五個批次進行,其中體育類專業(不含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藝術類專業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在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批錄取;其他專業(不含中外校際交流項目類專業)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時,執行本科第二批次院校的投檔分數線并擇優錄取;中外校際交流項目類專業在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民族預科生在本科第二批次預科批錄取。
廣西區外考生的錄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及辦法進行。
第十條 按順序志愿投檔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線上進檔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平行志愿投檔的專業,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原則上對該專業進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辦法按各省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區)投檔規則確定提檔比例。我校設定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1.12之內,具體比例依據生源情況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情況制定。
第十二條 根據師資情況,學校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入學后,非外語類專業學生的外語教學只安排英語課程。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對生源比較充足的專業,根據生源情況,在適當調整增加招生計劃的同時,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向省(市、區)招生辦提出最低錄取分數線。
第十四條 關于文史、理工類專業的錄取,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按專業志愿級差的方式安排專業,第一、二專業志愿級差為3分;第二、三專業志愿級差為2分;第三、四志愿級差為1分;四、五、六專業志愿視為并列志愿,不設級差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高中學業水平成績高的進檔考生和獲得省級(含省級)以上獎勵的進檔考生。
第十五條 關于幾類特殊專業的錄取。
(一)體育類專業錄取:
1.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錄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關于體育類專業的投檔規定,對體育高考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區)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參照考生志愿,按綜合分〔綜合分=體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運動訓練專業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制定的相關規定實行提前單獨考試,單獨錄取。
3.高水平運動員考生,經我校獨立組織體育專項測試合格,依據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制定的相關規定錄取。
(二)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關于藝術類專業的投檔規定,對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參照考生志愿進行錄取:
1.美術學、繪畫(含方向)、動畫、環境設計(含方向)、視覺傳達設計(含方向)、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在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在專業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2.工業設計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在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3.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在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此外,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方向)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
4.音樂舞蹈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在專業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此外,舞蹈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漢語言文學(國家中文基地班)專業錄取,要求考生總分必須達到本科第一批次(重點本科批)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同時要求語文和英語的單科成績原則上原始分不低于120分。
(四)學前教育和學前教育(職教師資班)專業要求考生具備一定的樂曲、舞蹈、繪畫、朗誦等方面的文藝基礎。
(五)外語類專業的錄取要求英語口試成績“及格”以上;
(六)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考生有較好的英語基礎,考生外語成績高分者優先錄取。
(七)旅游管理和旅游管理(職教師資班)專業原則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八)關于中外合作辦學和中外校際交流類專業的錄取。
1.學前教育(中英合作辦學)專業實行"2.5+1.5"雙學士學位模式進行培養。前2.5年在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按2.5萬元/年收取,后1.5年在英國學習期間,學費約7000英鎊/年。對無法去英國學習的學生,符合學校相關規定條件可申請分流到校內相應的學前教育本科專業學習,學費按分流進入的專業學費標準收取。
2.中法校際交流項目。該類專業與法國佩皮尼昂大學合作辦學,實行"2+2"雙學士學位模式進行培養。該類專業前兩年在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按20000元/年收取;后兩年在法國學習期間,學費全免,只收取注冊費。對無法(或無意愿)去法國學習的學生,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分流,經濟學(中法校際交流)專業學生分流到經濟學(應用型人才培養)專業學習,旅游管理(中法校際交流)專業學生分流到旅游管理(職教師資班)專業學習,學費按分流進入的專業學費標準收取。
3.中英校際交流項目。該類專業與英國格林多大學合作辦學。實行"2+2"雙學士學位模式進行培養。該類專業前兩年在國內學習期間,外語類學費按18000元/年收取,藝術類學費按22000元/年收取;后兩年在英國學習期間,學費約7000英鎊/年。對無法(或無意愿)去英國學習的學生,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分流到校內師范性專業之外的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學費按分流進入的專業學費標準收取。
4.中美校際交流項目。該類專業與美國威斯康星拉克羅斯大學合作辦學。實行"2+2"雙學士學位模式進行培養。該類專業前兩年在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按18000元/年收取;后兩年在美國學習期間,總學費約3萬美元。對無法(或無意愿)去美國學習的學生,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分流到校內師范性專業之外的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學費按分流進入的專業學費標準收取。
5.中加合作辦學類專業。該類專業與加拿大滑鐵盧大學瑞尼森學院合作舉辦中加人才培養項目,在國內全程學習。該類專業培養社會急需的"英語+專業"能力結構的高級復合型人才,前兩年學費按18000元/年收取;兩年后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分流到校內師范性專業之外的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學費按分流進入的專業學費標準收取。
(九)我校的民族預科班分為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普通民族預科班兩類,只面向廣西招生。
1.少數民族預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預科批A類錄取。該專業面向廣西60個“老、少、邊、山、窮”縣(市),招收農業戶口的少數民族應屆高中畢業生,要求第一志愿填報我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生源情況及民族分布情況劃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80分。預科階段免交學費,集中在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補習一年高中文化,經考核成績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關專業學習。
2.普通民族預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預科批B類錄取。該專業面向廣西區內的少數民族高考考生,要求第一志愿填報我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生源情況及民族分布情況劃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80分。預科階段學費標準為3200元/年,集中在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補習一年高中文化,經考核成績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關專業學習。
第十六條 各專業錄取的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學校建議身材過于矮小,殘疾或頭臉部有明顯缺陷等因素影響畢業后順利走上教師工作崗位的考生,慎重填報我校師范性專業。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條 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除外)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收費標準最終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核批的標準執行,依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分學年預收,畢業時按照實際修讀的課程學分結算學費,采取多退少補的方式清算學費。學費預收標準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學類專業:4400-5000元/學年。
(二)理、工、管理、經濟學類專業:5000-5500元/學年。
(三)藝術類專業:①工業設計專業8700元/學年;②其他專業12000元/學年。
(四)運動訓練專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7700元/學年。
(五)應用型人才培養類專業:文史、管理類6100元/學年;外語7100元/學年;工科類7600元/學年;藝術類11000元/學年。
(六)職教師資班專業:文史類6100元/學年;理工類7600元/學年;藝術類11000元/學年。
(七)中外合作辦學類項目專業:
1.學前教育(中英合作辦學)專業前2.5學年按25000元/學年收取(其中半年12500元);2.5年后在國外學習者,學費按國外相關學校學費標準收取;繼續留在我校學習者,學費按轉入的專業收費標準收取。
2.第一、二學年,中法項目和中英項目的藝術類專業按22000元/學年收取,經濟學、旅游管理專業按20000元/學年收取,其它類專業按18000元/學年收取;兩年后,在國外學習者,學費按國外相關學校學費標準收取;繼續留在我校學習者,學費按轉入的專業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八條 各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的有關介紹、獎貸助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今年招生簡章。
第十九條 學校地址:廣西桂林市育才路15號;郵編:541004;咨詢電話(傳真):0773-5818532;電子郵件:zsb@gxnu.edu.cn;學校網址:http://www.gxnu.edu.cn。
附則
第二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廣西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