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5 15:33:50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全國統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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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
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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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奉賢區海思路5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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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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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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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其要求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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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旅游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旅游日語專業限招英語、日語、韓語語種考生;應用韓語專業限招英語、韓語、日語語種考生;應用西班牙語專業限招英語、西班牙語語種考生;其他各專業語種不限,但入學后教學外語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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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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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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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錄取規則 |
1、上海市按1:1.05以內投檔。 2、外省市按1:1.2投檔,如為平行志愿按當地規定錄取規則執行。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合格,高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分數線并符合我校提檔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專業志愿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我校不設分數級差,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專業志愿優先考慮一志愿,一志愿不滿的專業再錄取二志愿,以此類推。 5、旅游英語、旅游日語、應用韓語、應用西班牙語專業要求參加外語口試(省級招辦未組織口試的省、區、市除外)。上海考生外語口試要求為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口試成績C及以上(含C)。 6、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按外語、語文成績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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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高職專業 每生每學年7500元 [滬價行(2000)120號] 一般專業 每生每學年5000元 [滬價行(2000)120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元,由學校統一安排。 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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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的專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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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聯系電話 |
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021-57126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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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
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監察室021-5712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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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網址 |
http://www.sitsh.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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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學 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 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綜合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學校不遺余力地為學生解決經 濟困難,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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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
新生需在學校規定的日期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須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并得到學校批準,否則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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