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對外貿易學院2014年本專科招生章程
2014-04-25 15:26:42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一、學校全稱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二、就讀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區文翔路1900號
三、層次
■本科□高職□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
說明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以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計劃為準
六、預留計劃數和使用原則
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
考試語種的要求
英語、日語、法語、漢語國際教育等語言類專業限招英語;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無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十、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
1、以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為基本錄取依據;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規范。
(二)錄取程序、規則
3、根據我校在各生源地省(區、市)招生計劃數,按各省(區、市)規定自主確定投檔比例。
4、參加上海市高考且符合我校校內優惠加分條件的考生,投檔后兌現我校校內優惠加分政策。
5、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數,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
6、我校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間的錄取級差分。同分志愿優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語、數學、語文成績排序,理科考生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排序。
7、報考我校所有專業均需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安排的外語口語考試(不組織統一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成績需合格以上。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2.特殊(熱門)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標準
1200元/年(滬財預[2003]93號,滬價費[2003]56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的本(專)科畢業證書
十三、聯系電話
021-67703050;021-52067206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021-67703010
十五、網址
http://zhaosheng.suibe.edu.cn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在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各類社會獎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七、其他須知
校內優惠加分政策
我校校內優惠加分政策僅適用于上海市本科集中錄取階段,不適用于其它省(區、市)本科集中錄取階段。
1.高中階段,獲省(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稱號,并按市教委規定獲得加分的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投檔后加7分。
2.高三階段或高一階段、高二階段連續兩年獲上海市區縣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稱號,并按市教委規定獲得加分的本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投檔后加5分。
3.高三階段獲得科技發明創造獎或學科單科競賽優勝獎,并按市教委規定獲得加分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投檔后加5分。
4.應屆高中畢業生按照我校招生網公示的推薦和自薦辦法所列標準,經所在中學推薦或學生本人自薦,并經我校審核確認的優秀推薦生和自薦特長生,投檔后加5分(該兩項不可累計加分)。
5.高考外語成績在125分以上,且外語口試成績在B級以上者,投檔后加5分。
6.以上加分項目之間僅第5項可與其他項累加累計,其余各項之間不累加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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