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2014-01-14 16:41:52北京教育考試院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規定,并已取得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考(或高職單考單招)報名資格的考生。
(2)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取得北京市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美術統考”)相應層次(本、專科)的合格成績。
(二)專業課考試報名
專業課考試報名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由招生院校確定。考生須關注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簡章,按學校相關要求參加報名。
二、考試
凡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的考生均須分別參加文化課和專業課考試。
(一)文化課考試
報考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按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報考單考單招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按北京市2014年試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二)專業課考試
專業課考試分為北京市組織的美術統考和招生學校組織的校考兩種形式。凡北京市美術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北京市美術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其他美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北京市美術統考成績,也可在北京市美術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組織校考。
北京市美術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由學校組織校考。
(1)美術統考
美術統考已于2013年12月28日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完成。
美術統考成績通知單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統一制作,由各高考報名單位發至考生本人。考生也可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查詢本人的美術統考成績。
(2)校考
校考由有關招生院校負責組織實施。考生應按招生院校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考試。
三、填報志愿
考生應按全市統一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在網上填報志愿。選報藝術類本科院校(專業)應填報在“本科提前批”志愿欄目內。選報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應填報在“專科提前批”志愿欄目內,選報藝術類單考單招院校(專業)應填報在“單考單招”志愿欄目內。
填報藝術類志愿的考生,可以兼報非藝術類專業志愿。
未取得相關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填報藝術類專業志愿無效。
錄取期間,在考生已填報藝術類專業志愿錄取結束后,將視計劃完成情況決定是否安排藝術類專業征集志愿錄取。
四、錄取
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工作,在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下由市高校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統一劃定北京市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一般不低于北京市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藝術類高職(專科)、高職單考單招藝術類錄取控制分數線一般不應低于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上述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及其他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含單考單招高職)錄取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北京市劃定的相應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按教育部規定,對于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招生院校若有專業要求,須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告知考生有關錄取要求(北京市美術統考涉及的專業,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他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招生。
統考藝術類本科層次錄取時文化課成績按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和綜合(文/理)四科總分投檔。統考藝術類高職(專科)層次錄取實行高會統招方式,錄取時在考生會考成績符合學校要求的科目及等級基礎上,文化課成績按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投檔。單考單招藝術類錄取時文化課成績按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