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和培養一流人才是建設一流大學的重要內容。為選拔素質全面、學科特長突出、富有創新精神的優秀人才,拓寬選材渠道,導向中學素質教育,經教育部批準,上海市教委和考試院同意,2006年起我校在上海市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通過學業水平測試、專家面試,自主選拔預錄取優秀高中生。2009年起,經教育部批準、江蘇省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同意,這項試驗范圍擴大到江蘇省和浙江省。
2014年我校將繼續在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
一、選拔對象
所有申請者必須是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1.中學推薦
凡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有志報考我校、品質優秀、志向遠大、社會責任感強、具有創新潛質、具備突出學科特長潛能或全面發展素質的考生,經本人申請,并由所在中學推薦。
2.學生自薦
具有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素質全面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請。
二、選拔模式
2014年,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方案為:自愿申請、中學推薦、綜合評價、專家面試、擇優錄取。我校將依據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成績、課外學習及獲獎情況、綜合素質評價以及我校組織的學科特長能力測試和面試等情況,進行審核評價,認定上海交通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的人選。
1.初審
我校將對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參加我校的學科特長能力測試。
2.學科特長能力測試
我校將繼續進行“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學業能力測試”(AdvancedAssessmentforAdmission,簡稱AAA測試)。
考生根據高考戶籍省市、擅長科目,選擇一組學科特長能力測試科目。
(1)上海市考生(只能選擇上海考點):
理科一:數學+物理+英語,在AAA報名時科類選擇“理科”,測試科目選擇“數學+物理”;
理科二:數學+語文+化學,在AAA報名時科類選擇“理科”,測試科目選擇“數學+語文”;
文科:數學+語文+英語,在AAA報名時選擇“文科”,測試科目選擇“數學+語文”。
(2)江蘇省、浙江省考生(只能選擇上海、南京、杭州三個考點之一):
理科:數學+物理+英語,在AAA報名時選擇“數學+物理”測試組;
文科:數學+語文+英語,在AAA報名時選擇“數學+語文”測試組。
我校將綜合考生的測試成績、所在中學的推薦意見、高中階段整體表現、綜合素質等條件,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3.面試
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選拔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學科特長、學習與認知的能力、理想抱負與社會責任感等,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我校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確定“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人選,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發布平臺公示。
三、自主選拔名額及專業
2014年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計劃認定人數:上海市不少于500名、江蘇省和浙江省各不少于100名(以教育部最后批準數為準)。
開放報考全校各文理科專業(藝術類等特殊專業除外),有關專業情況詳見我校有關網站的專業介紹。
四、預錄取辦法
1.面試入圍人數:上海市約1000人、江蘇省約200人、浙江省約200人,名單將在我校學科特長能力測試成績公布后決定。
2.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各專業將采取AAA測試成績單獨劃線的方式確定面試資格。考生僅限在所報考的前三專業志愿中有醫學院所屬專業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者優先),通過認定的考生限預錄取在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所屬專業。
3.我校根據辦學理念和對人才培養的總體要求,結合各專業的辦學特色和不同要求,綜合考察考生面試表現,公平公正地開展面試工作。
4.我校綜合申請者面試考核成績,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則依次轉入第二、三、四、五專業志愿排序錄取,最后對服從調劑的考生調劑專業錄取。
5.我校將與預錄取考生簽約,上報省級教育考試院,并在各省級教育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發布平臺上公示。
五、錄取優惠政策
1.經過上述程序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認定資格的學生,高考成績作為正式錄取的參考(要求達到本地高考一本線),按省級高招辦錄取程序和辦法提前辦理正式錄取手續(不再填報高考志愿表),具體優惠政策以所簽協議為準。
2.參加面試未被預錄取的部分優秀考生,在高考志愿中以我校(上海交通大學或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為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為A位置),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的錄取線,加5分排序錄取相應專業志愿。
3.高考成績優秀者可獲優秀學生獎學金。
六、申請程序
1.請登錄上海交通大學招生網站http://zsb.sjtu.edu.cn,進入“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學業能力測試”網站報名,2013年12月22日報名開始,2014年1月2日9時報名截止。請按要求在線填寫電子報名信息,提交后下載打印相關表格,由所在中學核實該表信息和獲獎證書復印件后蓋章簽字。考生除完成《上海交通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簡章》(以下稱“簡章”)中規定的各項外,還需下載填寫《推薦人表》、《考生自述》,連同其它紙質文件和表格一起裝訂。請以特快專遞EMS方式寄(送)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截止日2014年1月3日24時,以上海市接收郵戳為準。
2.請確保報名材料打印質量,其中報名表要求黑白打印,保證條形碼清晰可辨。報名材料請使用A4紙,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和封底。報名材料不退還,請留好備份。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詢材料接收狀態、審核結果等信息。
3.初審通過后,請考生按網上指引,及時繳納報名費,參加學校測試。
4.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考生,由考生申請,我校審核批準后,減免報名費、資助部分面試交通費。(申請表格下載)
5.獲得筆試資格的同學,需自行上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開放時間請見網上公告。
6.測試日期:初定2014年3月1日(具體時間以下載打印的測試通知為準)。
7.測試地點:須選擇本地考點進行測試。
七、注意事項
1.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資格認定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2.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八、其他
本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九、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招生網站:http://zsb.sjtu.edu.cn
十、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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