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
2013-12-11 10:56:23上海教育考試院
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3〕13號)精神,結合本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的具體情況,特制定《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本辦法未涉及的內容,按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其他有關文件執行。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和專業考試組織
1.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下簡稱來源計劃);其他所有院校的所有藝術專業均須編制招生來源計劃。根據藝術類專業特點,可分文科、理科、文理綜合編制來源計劃。錄取時可按文科、理科分別投檔錄取,或按文理兼招。編制來源計劃的時間及工作要求應按照教育部有關來源計劃編制辦法執行。
對于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有關高校若有專業要求,須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及錄取要求(省級統考涉及的專業,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高考(微博)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他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招生。
2.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其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學校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范圍、錄取規則和錄取模式、學費標準等。文理兼招的藝術類招生院校必須在其藝術類招生簡章中明確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對文、理科考生的錄取原則。外省市招生院校應在2014年3月3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供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打印稿(打印稿寄至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上海市徐匯區欽州南路500號,郵編:200235)。
3.考試形式
藝術類專業的招生考試分為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兩部分。
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分為上海市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市統考)和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兩種形式。考生若報考藝術類專業市統考涉及的專業,須參加市統考。
市統考涉及到的藝術類招生專業,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市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市統考成績,也可在市統考合格考生范圍內再組織校考。
對在滬招生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中市統考涉及的藝術類本科專業,若院校在專業招生上確有特殊要求,可向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報考這些專業的考生可不參加相應類別的市統考而直接參加由招生院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對在滬招生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中市統考涉及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若院校在專業招生上確有特殊要求,可向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招生院校可在市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再組織學校專業加試。
經批準由招生院校組織的校考,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履行報批及備案手續,公布校考地點,由學校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對市統考未涉及的專業,由各招生院校組織校考。招生院校須于2014年1月10日前將校考專業考試實施方案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4.市統考的類別及考試科目
本市藝術類市統考包括美術與設計學類(原美術類)、音樂學類(原音樂類)、表演類、編導類四個類別的考試。
(1)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考試科目:素描、色彩、速寫三門(每門滿分150分)。
(2)音樂學類專業考試科目:器樂、聲樂、樂理、視唱練耳四門(每門滿分100分)。
(3)表演類專業考試科目:聲樂、臺詞、形體、表演四門(表演滿分200分,其他每門滿分100分)。
(4)編導類專業考試科目:藝術常識、故事創作、影視劇評論寫作三門(每門滿分100分)。
二、報名和確認
1.報名條件: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3〕62號)規定的報考條件者均可報考。
2.網上咨詢: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網上咨詢時間為2013年12月7日9:00至16:00。咨詢網址為:www.shmeea.edu.cn、www.shmeea.com.cn或www.eastday.com。
3.文化考試報名及確認
凡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先于2013年11月25日至26日在“上海招考熱線”(網址: 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進行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2013年12月2日至4日期間,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生自12月2日起由學籍所在區(縣)招考機構安排;非應屆高中畢業生12月2日—3日) 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和報考證明(非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生的畢業學校出具的報考證明,往屆生所屬街道、鄉或工作單位出具的檔案證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證件和證明以及報名考試費,按規定到有關區(縣)招考機構辦理文化考試報名信息確認(在職職工在單位所在地、往屆生在戶口所在地,應屆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地的區(縣)
招考機構辦理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手續),取得14位高考報名號。參加藝術類專業市統考的考生還須取得藝術類專業考試確認憑證和報考證(帶照片)。
4.專業考試報名及確認
(1)市統考報名及確認
凡參加市統考的藝術類專業考生,須于2013年11月25日至26日每天9:00—16:30在“上海招考熱線”(網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進行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同時進行市統考分項目的專業考試報名(參加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考生須同時在網上選定專業考試試區);
已在網上報名參加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編導類、表演類市統考的考生須再于2013年12月8日(9:00-11:30,12:30-16:00)到考生本人在網上選定或指定的試區(其中音樂學類市統考指定在上海音樂學院進行確認,編導類市統考指定在上海大學進行確認,表演類市統考指定在上海戲劇學院華山路校區進行確認)現場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繳費,確認時須帶好本人身份證和帶照片的報考證,報考音樂學類、編導類、表演類統一考試的考生另須帶好本人近期1寸報名照片2張(備用)。過時未確認視作自動放棄參加藝術類專業市統考。
藝術類市統考相關試區信息如下:
a)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考試五個試區為:
上海理工大學(楊浦區軍工路516號)、上海師范大學(徐匯區桂林路100號)、上海第二工業大學(浦東新區金海路2360號)、上海商學院(徐匯區中山西路2271號)、上海行健職業學院(閘北區原平路55號)。
b)音樂學類專業統考試區為:上海音樂學院(徐匯區汾陽路20號)
c)表演類專業統考試區為:上海戲劇學院(徐匯區華山路630號上海戲劇學院華
山路校區)。
d)編導類專業統考試區為:上海大學(寶山區上大路99號)。
(2)校考報名辦法
校考報名相關要求見相關院校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