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辦法(2)
2013-12-06 10:59:20貴州省招生考試院
三、文化考試
(一)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試。體兼文科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外語、數學(文)和文科綜合;體兼理科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外語、數學(理)和理科綜合。
(二)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參加由國家體育總局統一命題、招生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
(三)報考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和武術精英級(含)以上稱號的,可申請參加由招生院校組織的文化單獨考試,也可參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試;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必須參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試。
(四)報考初中五年制體育專業的考生,參加各地區組織的中考文化考試。
四、劃線原則
(一)體育專業合格線
原則上按上一年度體育專業招生計劃與合格生源1︰2.5的比例劃定體育專業合格線。
(二)文化分數線和綜合分數線
1.本科
(1)文化分數線:按當年度體育文(理)招生計劃數1:1.5的比例劃定體育專業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2)綜合分數線:在體育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分別按體育文(理)招生計劃數1:1.3的比例分別劃定體育文(理)綜合(綜合分=文化分÷2+專業分)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2.三本及高職(專科)
根據考生填報志愿、文化考試成績以及招生計劃總數,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劃定三本及高職(?)文化分數線和綜合分數線。
五、填報志愿
(一)考生須根據《貴州省2014年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院校專業、招生計劃及所報招生院校當年的招生簡章,按貴州省高考填報志愿規定,認真細致、準確無誤地填報志愿。
(二)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非體育專業志愿,但投檔時,體育專業志愿優先。
六、錄取工作
(一)體育專業設置四個錄取批次志愿,錄取順序為:第一批本科(體育院校及部分“211”工程大學)、第二批本科(部分“211”工程大學及一般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的本科專業)、高職(?)院校。
(二)我省體育專業錄取原則是根據考生志愿和招生計劃數,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招生院校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
(三)凡對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所提要求必須符合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并寫入招生簡章向社會公開宣傳。
(四)凡被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其他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
(五)考生參加體育專業錄取時,只享受少數民族政策性照顧,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顧。
(六)初中五年制的體育專業錄取工作另行通知。
七、違規處理
體育專業考試是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在專業考試中舞弊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及相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