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
2013-11-15 11:08:58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要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深化改革,開拓創新,深入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進一步提高運用現代化技術和手段加強管理的能力,提高藝術類專業人才選拔的質量,確保專業考試和藝術招生公平公正。現就有關工作規定如下:
一、藝術類考生報名
凡準備報考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首先選報文史、理工類,再兼報藝術類專業種類。
(一)藝術類考生兼報種類共五大類:1.美術與設計學類,2.音樂學類【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3.舞蹈學類(舞蹈學、體育舞蹈、健美操),4.戲劇與影視學類【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空中乘務)】,5.藝術類特殊專業。考生在五大兼報種類中只能選擇各個專項中的一項。
(二)報名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的藝術類考生,可在三個種類欄目中選報一個專項。如需在三個種類欄目中再增報一個專項的考生,須在2013年11月30日-12月1日到江西師范大學(青山湖校區)辦理增報手續。
(三)已報名(或增報)表演(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必須在2013年11月30日-12月1日到江西師范大學(青山湖校區)辦理專業加試申報手續,否則表演(空中乘務)專業報名無效。
(四)藝術類特殊專業報考。選報高校藝術類專業,但該專業未納入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范圍,這類考生可選報藝術類特殊專業;已報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四個種類之一的考生,如要參加高校藝術類特殊專業考試,不需另填此項,直接憑報考證報考。
二、全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
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繼續實行全省統一考試。未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省內各高校不得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
(一)省統考的組織
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簡稱“省統考”)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廳領導,省教育考試院組織。
省教育考試院會同有關普通高校成立江西省2014年藝術類(1.美術與設計學類,2.音樂學類,3.舞蹈學類,4.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考試組考工作領導小組。各設區市招考委、教育局成立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省、市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加強對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領導,嚴格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大對重要環節、重點崗位的監督力度,確保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二)省統考的類別
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分為四大類別:1.美術與設計學類,2.音樂學類【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3.舞蹈學類(舞蹈學、體育舞蹈、健美操),4.戲劇與影視學類【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空中乘務)】。藝術類各專業考試科目、范圍、分值、評分細則分別按《江西省2014年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和《江西省2014年藝術類(非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考試統一考試大綱》執行;考試大綱將在《高中生之友-高考天地版》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jxeea.cn/)上公布。
(三)省統考專業和藝術類特殊專業
省統考四大類別涉及的專業:
1.美術與設計學類:需要測試繪畫基礎的專業,如美術學、繪畫、雕塑、中國畫、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動畫等。報考上述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全省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
2.音樂學類:音樂學、音樂表演等。
3.舞蹈學類:舞蹈學、體育舞蹈、健美操、舞蹈表演、舞蹈編導等。報考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全省舞蹈學專業統考。
4.戲劇與影視學類: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學、電影學、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空中乘務)等。報考戲劇學、電影學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統考。
藝術類特殊專業(指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
藝術史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表演(不含空中乘務)、戲劇影視導演、錄音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攝影、書法學、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等。
對藝術類特殊專業,高校也可以直接使用或認可我省統考相關專業的成績。比如對在本科專業目錄中屬于美術與設計學類的“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省內各高校及省外部分高校直接使用或認可我省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也有部分省外高校視其為特殊專業組織校考。
(四)省統考的對象
擬報高校的專業屬于省統考四大類別涉及的專業范圍內的考生(文史、理工、“三校生”)須參加省統考。高考網上報名時只選報院校“藝術類特殊專業”的考生,可以不參加省統考,而是直接參加高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省統考成績達到資格線的考生才能參加外省高校組織的相應專業的考試。
(五)省統考的時間、地點
全省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考試將于2013年12月8日在各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指定考點進行;全省藝術類(非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考試將于2013年12月8日??—18日統一集中在江西師范大學(青山湖校區)音樂學院進行。
(六)省統考有關要求
省統考嚴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有關考務規定及辦法執行。專業考試試題將組織有關專家命制,試題的命制、試卷的印刷和保管須嚴格按照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執行。
評卷、評分工作要做到客觀、公正、準確。筆試科目須有2人以上獨立評閱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演奏、表演等面試科目須由5人以上組成專家小組進行測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考試過程中的重要環節要有視頻(或錄音)及文字記錄。考生專業考試試卷(或視頻資料)須保留1年,以備核查。
三、文化考試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文化統考(其中“三校生”考生參加“三校生”全省文化統考),文化考試在各縣(區)文兼藝、體或理兼藝、體考場集中進行。單報本科兼藝術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和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單報高職(專科)兼藝術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和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本科兼報高職(專科)兼藝術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和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三校生”類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計算機。
四、專業考試合格線、資格線的劃定
全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后,將分別按照當年省屬高校和認可省統考成績的外省高校藝術類本科、獨立學院(三本)、“三校生”本科招生計劃數的4倍劃定本科院校、獨立學院(三本)和“三校生”本科藝術類專業合格考生人數,以此劃定專業合格線;報考外省高校藝術類本科相應專業資格線劃定為: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總分180分,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等專業總分100分,舞蹈學類專業總分90分。
專科(含“三校生”)層次專業合格線,執行報考外省院校藝術類本科相應專業資格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