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是我國歷史最悠久的著名大學之一,是教育部直屬的重點綜合性大學,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應用學科卓越人才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高校。為培養拔尖創新人才,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我校2014年與北京大學等11所高校舉行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合考試,重點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
山東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總計劃的5%。招生專業如下:
哲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學類、考古學、英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朝鮮語、經濟學類、法學類、政治學類,以上專業文理兼招;數學類、物理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電子信息類,以上專業只招收理工類考生。考生可根據特長選擇三個專業志愿,且須與高考志愿一致。
二、報名條件
我校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招收對象為有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具體專業及相關條件如下: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可通過以下方式報名:
1. 校長推薦:具有資格的中學校長可實名推薦1名優秀學生,中學資格以我校函件規定為準。
2. 中學推薦:由中學根據我校分配名額進行推薦,考生綜合成績列本年級文、理科前20%,且有特長的學科單科成績列前5%。
3. 學生自薦
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得省賽區二等獎及以上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三等獎及以上者; 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優勝者、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二等獎以上者;其他具有學科特長并取得標志性成果者。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1)校長推薦考生及以下競賽類考生須登錄“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在線網上報名系統”報名,競賽類型包括:高中階段在下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獲得一、二、三等獎以及獲得省賽區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獨立或第一完成者)。
報名截止時間:2014年1月7日;
材料郵寄截止時間:2014年1月10日。
此類考生參加山東大學單獨組織的測試,時間待定。
(2)中學推薦、自薦考生須登錄“2014年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合考試報名平臺”報名,(“中學推薦”考生需獲得校薦序列號方可有效),
報名截止時間:2014年1月2日上午9:00;
材料郵寄截止時間:2014年1月5日;
此類考生參加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合考試。
2.中學審核:所有報名考生材料均需加蓋中學公章,中學須對本校考生進行審核;對“校長推薦”、“中學推薦”方式申請的考生須按公開程序進行選拔,并在中學網站和全體學生中進行公示。
3.郵寄申請材料:
校長推薦:校長推薦信,須由校長親筆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山東大學2014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個人自薦報告;學生獲獎證書或特長證明材料;校長推薦人選產生的工作程序及公示方式說明;中學成績單(顯示三年學習成績排名)。
中學推薦:《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合考試報名表》;考生中學階段成績單(顯示年級排名和特長學科成績排名)。中學推薦考生材料由中學統一郵寄。
學生自薦:《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合考試報名表》;個人自薦報告;學生獲獎證書或特長證明材料。
所有郵寄材料須經中學審核蓋章,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校長推薦”、“自主招生中學推薦”或“自主招生考生自薦”。
四、選拔程序
1. 材料審查:山東大學組織專家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合格的考生名單將通過報名網站予以公布。
2. 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合考試安排:
筆試時間:2014年3月1日
筆試科目:理工類專業考核科目:自然科學基礎(數學、物理);
文史類專業考核科目:人文科學基礎(語文、數學)。
3. 面試安排:以學科特長、創新能力、綜合素質考察為主,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 資格確定: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選,最終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加權折算后的綜合成績確定自主選拔錄取資格人選及等級(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折合百分制*50%+面試成績*50%)。
5. 公示:獲得山東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名單將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站予以公示,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示備案。
五、錄取政策及辦法
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14年普通高考,在高考成績公布后一周內登錄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在線網站確認高考志愿填報信息。根據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在相應批次(以省級招生主管部分規定為準)填報山東大學,資格方能有效。
獲得A級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一批控制線; B級資格,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檔線(平行志愿省份按確定調檔比例后形成的調檔線測算值執行)下20分(本科一批控制線上),我校同意錄取。
專業分配原則:獲得A級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檔線者,滿足前兩個專業志愿之一;獲得B級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檔線者,滿足三個專業志愿之一。未達到投檔線者,根據考生特長和高考成績進行調劑錄取。所有專業均為我校在簡章第一條中公布的自主選拔招生專業。
另,對于高考總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試總分與750分之比進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規則確定實際降(加)分幅度。
六、其它
1.中學須對學生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虛假材料,我校將停止該中學推薦該類學生的資格兩年。
2.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和輔導等工作。若發現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全過程監督(聯系方式:jjc@sdu.edu.cn,電話:0531-88364345),如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按教育部和山東大學相關規定處理。
4.聯系方式:
地址: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山東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250100
電話:0531-88364787;傳真:0531-88564787
網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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