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3)
2013-09-29 11:06:42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八、政考、體檢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九、錄取
錄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網上錄取。
錄取辦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化考試及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成績或文化成績或文化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部分專業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會公布的除外),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投檔,普通高校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為了保證新生質量,入學后,普通高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注:本簡章未盡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實施規定執行。
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考試考務辦公室設在四川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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