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6-24 15:06:44貴陽學院
第一條 學校概況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代碼:10976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全日制教育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龍洞堡見龍洞路103號
貴陽學院是國家教育部批準建立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由貴州省領導和管理,實行省市共建以貴陽市為主的辦學體制,是貴陽市人民政府舉辦的本科院校和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學校。
貴陽學院坐落在龍洞堡,校園規劃面積1200畝。規劃建設以“園林式、生態型、數字化”為基本范式,特色鮮明,品質精良,獲得貴州省教育廳授予的“優美校園”和“綠色大學”稱號,是全國第九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分賽場之一。學校現有專任教師580余人,其中正高職稱61人、副高職稱257人,博士46人、碩士373人,省管專家3人,市管專家4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人,省教學名師2人,省級教學團隊3個,有全日制在校生10990人,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總值7069.76萬元,生均6433元。
第二條 招生計劃
我校2013年計劃招收本科生3060人,分專業計劃詳見各省(市、區)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數。
第三條 錄取規則
1.我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以考生當年普通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的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2.我校按各省招生部門的投檔順序和考生所填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考生。江蘇省考生進檔后的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
3.專業安排及退檔: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志愿專業順序和我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相同分數下按照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合計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若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4.特殊專業錄取要求:
(1)英語專業要求考生須有各省(市、區)考試院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語考試成績。
(2)藝術類專業在各省(市、區)招生部門投檔范圍內,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福建省和江西省藝術類除外)。
(3)福建省和江西省藝術類考生在省級招生部門投檔范圍內,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體育類專業在各省(市、區)招生部門投檔范圍內,錄取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2+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自治區除外)。
5.我校2013年招收部分免費師范專業定向就業學生,學生須簽訂相關協議,否則不予錄取。
第四條 身體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條 收費及標準 按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教育廳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項目及收費標準執行。
第六條 獎學金、助學金政 策執行國家有關“獎、助、貸、勤、減、免、補”政策,幫助貧困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中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條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貴陽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招生與就業處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八條 畢業與學位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該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國家承認學歷的貴陽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九條 復查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我校將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條 本章程由貴陽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51-5400560(兼傳真),0851-5406767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龍洞堡見龍洞路103號郵編:550005
網址:http://www.gyu.cnE-mail:gyu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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