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學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9 18:02:07安徽建筑大學
一、學院概況
學院全稱:安徽建筑大學(國標:10878)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學院層次:本科
二、錄取原則
1、基本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錄取工作將按教育部及各。ㄊ小⒆灾螀^)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
3、各類專業的體檢標準將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
4、優先錄取志愿排序靠前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錄取滿額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設置平行志愿的省市以第一排序為第一志愿)。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對有特殊規定的。ㄊ、自治區)按在該省公布的原則安排專業)。
5、凡報考建筑學、城市規劃、景觀學三個專業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且色弱色盲者不宜錄取。
6、藝術類專業按2013年的“安徽建筑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中的原則錄取。高水平運動員按2013年的“安徽建筑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中的原則錄取。
7、考慮教學資源的實際情況,凡報考我校各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均限為“英語”。其中報考英語專業的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5分,英語口試成績為“優秀”或等級為“5”(不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
8、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安徽建筑大學,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內容按教育部教學[2002]15號文件規定填寫。
三、收費標準
均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四、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校區位于合肥市金寨南路856號郵碼:230022
南校區位于合肥市紫云路292號 郵編:230601
學校招生咨詢熱線電話:0551-63828083
學校網址:http://www.aiai.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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