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師范大學2013年招生章程(2)
2013-05-29 17:18:24杭州師范大學
(3)美術學(動漫教育方向)(師范)、動畫專業:
浙江省:對文化、專業省統考均上線的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其它省份:對參加我校專業校考且省專業統考合格的考生,文化、專業校考成績均上線,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4)體育類專業:
浙江省: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其它省份:對文化、專業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5)綜合分計算辦法:
浙江省舞蹈學的綜合分=文化總分×40%+專業分×7.5×60%
其它各類綜合分=文化總分÷2+專業省統考(折合成100分制)或校考總分÷2×各省高考文化總分值÷100
4.院校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投檔后,若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先行鎖定院校一志愿或平行志愿錄取結果。對我校其他專業志愿或征求平行志愿考生,錄取時根據學校上一專業志愿或上一輪平行志愿錄取后各專業招生計劃余額情況,進行計算機投檔,錄取原則同上。
5.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對部分專業設定英語單科合格線,英語單科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進檔考生,按高考總分排序,如遇英語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時,則在錄取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后再按英語單科成績5分一檔降分錄取,最多降10分。英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市、自治區)高考實際英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有關專業英語單科成績要求: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浙江省美術學(師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和繪畫專業考生為60分(含)以上(其它省份不作要求)、體育類為60分(含)以上(體育特招考生的英語成績作參考),普通文理科為70分(含)以上,英語、日語專業為115分(含)以上,漢語國際教育專業為100分(含)以上。浙江省美術學(師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公共藝術和繪畫專業考生語文成績原則上要求為70分(含)以上(其它省份不作要求)。
6.排序中總分相同的,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或綜合素質評價高的考生。
7.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镀胀ǜ叩葘W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梢圆挥桎浫”、“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粓罂紟煼秾I的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均應認真閱讀《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如有不符合此體檢標準者,請勿填報師范類專業。
8.所有專業男女不限,其中護理學、學前教育專業不招未填報相應專業志愿的男生。
9.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ㄖ陛犑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10.經學校確認,各批次文理科第一志愿(首輪平行志愿)報考我校的進檔考生,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學校將確保其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必須在錄取之前與我校招生辦公室聯系,并出具獲獎證書或比賽原始成績)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2)在高中階段參加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聲樂、器樂、舞蹈、話劇(主持)、曲藝、戲曲類藝術測試并獲三級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聲樂、器樂、舞蹈類藝術特長測試獲得A級證書的考生;
(3)在高中階段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網球、田徑、武術、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等項目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證書的非體育專業考生;
(4)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發明專利的考生;
(5)正式出版專著的考生。
11.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班考生的錄取辦法按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 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十六條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的統一規定的收費標準。杭州師范大學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學年開始時,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預收標準進行預收,學年結束后結算。2013年預收學費標準為:師范類文理科(含體育)每生每年為4000元;非師范類文理科(含體育)每生每年4400元;藝術類每生每年7000元(音樂表演專業每生每年9000元);醫學類每生每年6000元。住宿費標準為:550-1200元/學年,具體根據不同校區、住宿條件,收取相應的費用。
第十七條為鼓勵優秀考生報考我校,學校設有優秀本科新生獎學金,具體參見《杭州師范大學優秀本科新生獎勵辦法》。
第十八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師范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新生錄取結果將通過杭州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
學校網址:http://www.hznu.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bkzs.hznu.edu.cn
第二十條咨詢聯系方式: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辦公室地址:杭州師范大學下沙校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16號,郵編310036);招生錄取期間:杭州師范大學文一路校區(杭州市文一路222號,郵編:310012)
招生熱線:0571-28865518(2013年6月10日起開通)
0571-28865193(兼傳真)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實行,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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