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3年省內高等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工作通知
2013-05-29 10:39:57湖南省招生考試信息港
湘教通〔2013〕162號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為做好今年我省省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工作,根據我廳有關省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和體育競賽優勝者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全日制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特長生標準
1、體育特長生標準
(1)高中階段參加我廳認定的省級體育競賽(見附件1),獲個人項目前三名或集體項目(籃、排、足球,下同)前三名的主力隊員(主力隊員人數限籃球8人、排球8人、足球14人)。
(2)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性體育競賽,獲個人項目前八名或集體項目前八名的主力隊員(主力隊員人數限籃球8人、排球8人、足球14人)。
(3)獲集體項目獎的特長生必須同時具有該特長項目的二級以上(含二級)運動員證書。
2、藝術特長生標準
高中階段參加我廳認定的省級藝術競賽(見附件2),獲個人項目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者。
三、招收特長生項目
體育類為田徑、游泳、足球、籃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
藝術類為聲樂、器樂、舞蹈。
四、特長生文化成績要求
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文化成績不能低于所報科類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數線的65%。
五、招生人數
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人數由各招生學校在本校國家任務招生計劃內統籌安排,一般不得超過本校同學歷層次國家任務招生計劃的千分之五。
六、招生程序
1、特長生須在當地縣市區招生辦或其指定的報名點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
2、特長生憑獲獎榮譽證書(原件)到招生學校參加統一組織的特長項目專業水平認定測試。
3、集體項目的主力隊員須參加省教育考試院舉行的水平測試(非主力隊員不得參加測試),測試合格者,方能認定其主力隊員資格(測試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4、招生學校根據特長生的專業水平測試和文化考試成績,擇優擬定錄取名單。
5、招生學校憑特長生獲獎證書原件(集體項目獲獎者還需提供二級運動員證書)、高中畢業證書(有學籍異動的學生必須具有參賽學校學籍一年以上,并附學籍主管部門的轉學證明)和填寫的《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審查錄取申報表》(一式三份),于7月2日至4日到省教育廳核準特長生資格,逾期不再辦理。符合特長生標準和要求的,根據考生志愿按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6、經我廳核準資格的特長生名單,由特長生所在中學在校園內醒目處張榜公示一周。同時,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公示期為10天。凡沒有張榜公示和網上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公示時有舉報或異議的,經查實研究后再確定。
七、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各高等學校必須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做好招生各個環節的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將真正符合條件的體育、藝術特長生選拔到高等學校中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各有關學校必須嚴格履行相關程序,嚴格審核和加強監督。嚴禁在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過程中搞不正之風,防止和杜絕違法違紀行為。對特長生招生過程中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行為將予以嚴肅查處,取消相關特長生的高考資格,取消相關普通高中學校選送特長生或相關高校招收特長生的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學校)負責人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附件:1、符合2013年省內普通高校招收體育特長生條件的省級比賽名稱
2、符合2013年省內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條件的省級比賽名稱
3、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審查錄取申報表
湖南省教育廳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