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師范大學2013年招生章程(2)
2013-05-23 18:32:46山西師范大學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
文化考試成績(包括外語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相應錄取批次規定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
音樂學:
分行當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聲樂6人,鋼琴7人,器樂16人(單簧管、雙簧管、長笛、手風琴、小提琴、大提琴、貝斯、小號、長號、打擊樂、揚琴、古箏、二胡、竹笛、嗩吶、琵琶各1人),若以上項目計劃有缺額,則依次調整到鋼琴和聲樂項目。
舞蹈學:
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限招男性15人,女性15人。
美術學:
按專業成績投檔,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
按專業成績投檔,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書法學:
按專業成績投檔,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
山西省內考生文化成績按普通文理科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線的85%劃線,按文化成績投檔,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之和擇優錄取。山西省外考生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之和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
按專業成績投檔,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750×100)×0.5+(專業成績×0.5))。
播音與主持藝術(空中乘務方向):
進檔考生按文化成績與校考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表演專業:按專業成績投檔,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各藝術類的專業測試成績總分在全省前三名的考生,外語不規定最低分數線。
三、體育類專業錄取
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本專業相應錄取批次規定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
1.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第一志愿采用專業優先錄取方式。
3.第一志愿考生錄取結束后,若仍未完成錄取計劃,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錄取辦法采用專業成績優先的錄取方式。
4.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實行單獨招生,文化考試參加由國家體育總局命題的全國統一考試,體育專業測試按照國家制定的統一測試標準由我校組織實施。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達線的基礎上,按照體育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并報國家體育總局、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部門批準、備案。
第十二條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辦的規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將按加分后的總成績排隊錄取。
第十三條師范類專業,無師范院校志愿的考生原則上不予錄取。
第五章 學歷學位證書
第十四條我校各學院學生學習期滿,按照專業教學計劃修滿規定學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有關規定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名稱:山西師范大學
臨汾學院體現“臨汾學院××專業”
晉城職業技術學院辦學點體現“晉城職業技術學院辦學點××專業”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2013年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六條藝術類、體育類及提前單獨招生錄入我校的學生,進校后不允許轉專業。
第十七條新生報到后三個月內我校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凡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學校將取消錄取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第十八條學生在校期間,我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困難學生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經濟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九條國家招生政策調整時,以新的國家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山西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山西師范大學網址:www.sxnu.edu.cn
招生辦電話:0357-2051067
郵編:041004
E-mail:zsb@sxnu.edu.cn
通信地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貢院街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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