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規定高校畢業生體質測試不到50分按肄業處理
2013-05-17 10:29:05中國新聞網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今天就《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基本標準》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標準》規定,健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學生測試成績管理制度,學生畢業時,其測試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肄業處理。
《標準》要求,嚴格執行課程標準,保證一、二年級本科學生體育必修課不少于144學時(專科學生不少于108學時),每周安排體育課不少于2學時,每學時不少于45分鐘。為其他年級專科生、本科生以及研究生開設體育選修課,選修課成績計入學生學分。根據體育項目合理安排體育課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30人。
《標準》要求,深入推進教學改革,合理安排教學內容,開設籃球、排球、足球、田徑、游泳等不少于15門的體育項目。每節體育課須保證一定的運動強度,其中提高學生心肺功能的鍛煉內容不少于30%;要將檢驗學生心肺功能的項目作為考試內容,分數權重不少于30%。
《標準》提出,面向全體學生設置多樣化、可選擇、有實效的鍛煉項目,組織學生每周至少參加三次課外體育鍛煉,切實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學校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全體學生通過積極參加多種方式的校內外體育活動獲得相應學分。
《標準》強調,健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學生測試成績管理制度,測試成績向學生反饋并計入學生檔案,作為學生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學生畢業時,其測試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肄業處理(因病或殘疾學生,憑醫院證明向學校提出申請并經審核通過后可準予畢業)。畢業年級學生測試成績及格率須達95%以上。
《標準》要求,體育場館、設施和體育器材等基礎條件符合配備、安全和質量標準,能夠滿足學校體育工作需求,完善配備、管理和使用等規章制度。經常維護體育場館,及時更新、添置易耗、易損體育器材。體育場館、設施在課余和節假日向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