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02 17:11:25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規范操作、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1547
第五條學校地址:廣西南寧市長湖路6號,郵政編碼:530023;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我校今年招收普通專科生1500名。招生專業有偵查、治安管理、刑事技術、禁毒、信息網絡安全監察、交通管理、警察指揮與戰術、法律事務、法律文秘、計算機應用技術、安全保衛。其中安全保衛專業為兩年制,其他專業均為三年制。
分專業招生計劃以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第十條錄取批次:
(一)高職高專提前批:公安類專業、體育類安全保衛專業。
(二)高職高專普通批:普通類安全保衛專業、法律事務、法律文秘、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
第四章 報考條件及要求
第十一條面向全區招收參加2013年高考的文、理、體育類考生。
報考普通類專業要求考生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身體健康狀況標準。
報考公安類專業除了符合普通類考生條件外,還須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招生面試、體能測試和體檢標準詳見招生簡章)。
政審標準執行2006年公安部政治部印發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審工作暫行規定》。
面試、體檢地點: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長湖校區(南寧市長湖路6號);時間:暫定于7月初(具體時間以招生簡章和學校招生網http://www.gagx.com.cn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在符合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提前批次按照順序志愿投檔錄取,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第十四條公安類各專業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按我校提供的經面試、政審合格的考生數據投檔。我校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女生招生比例控制在15%以內。錄取時堅持從高分至低分、兼顧考生第一志愿優先權的原則。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時,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沒有錄滿的情況下,從高分至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對于所報專業已滿且又不愿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五條普通類專業按照文科類、理科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普通類專業毋須參加面試、體能測試,不限男女比例。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十七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學校紀委是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部門。
監督電話:0771-5612492
第十八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南寧市長湖路6號;郵政編碼:530023
聯系電話:07715612367、5610122(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gagx.com.cn;
電子郵件:gxjzzsb@126.com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條學校鼓勵廣大學生勤奮學習,刻苦訓練,按規定享受國家獎學金和學校獎學金。有完善的勤工助學和特困生國家助學貸款等制度。學生在校期間實行嚴格的警務化管理。
第二十條學生畢業時頒發通過教育部網上學籍學歷注冊的“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不符的,以國家政策和規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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