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省部分高職自主招生常見問題匯總
2013-03-18 16:36:09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一、山西省哪些高職院校實行自主招生辦法?
省屬高職院校根據本校教育教學實際以及人才培養需要情況,向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提出自主招生申請,經批準后,列入自主招生試點院校目錄,即為實行自主招生辦法院校。今年被確定列入實行自主招生試點院校目錄的高職院校共有21所。
自主招生院校:山西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山西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山西職業技術學院、忻州職業技術學院、朔州職業技術學院、晉中職業技術學院、太原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太原旅游職業學院、長治職業技術學院、晉城職業技術學院、臨汾職業技術學院、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山西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山西運城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山西同文職業技術學院、山西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運城職業技術學院、山西華澳商貿職業學院、山西老區職業技術學院、山西興華職業學院、山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二、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需具備哪些條件?
除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已履行2013年普通高考報名手續,并經資格審查合格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
2、符合所報院校《自主招生章程》中規定的相關條件。
三、考生如何報名并填報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志愿?
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實行網上填報辦法。申請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憑本人2013年普通高考報名“考生號”和“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登陸報考院校網站,填報院校和專業志愿。
四、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格檢查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格檢查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的相關要求,由考生所在單位和縣(市、區)招辦負責組織。填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結論的《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和《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體格檢查表》由縣(市、區)招辦加蓋公章后密封,錄取后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縣(市、區)招辦領取,入學報到時交錄取學校。
五、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生志愿是如何設置的?
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設置一個院校志愿和兩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調劑志愿。考生填報志愿時,只能選擇填報一所高職院校志愿和兩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六、考生報考信息確認及考試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持《山西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生報考登記表》、《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持就讀學校證明)、高考數碼像片、二代《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到所報志愿的招生院校履行報考信息確認手續,并在規定時間參加院校組織的相關考試(測試、面試)。具體時間安排和相關要求請登陸報考院校網站進行查詢。
七、我省高招院校自主招生采用什么形式的選拔模式?
我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可選擇采用以下兩種選拔模式:
①普通高中畢業生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面試;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使用結業成績+面試;其他考生使用文化基礎測試成績+面試的選拔模式;
②考試(考查)的選拔模式。
選拔模式由院校根據本校的教育教學條件和培養目標自主確定。選拔模式確定后要在本校《自主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確定采用選拔模式①的,招生院校要制定出嚴謹的工作方案,并精心組織實施。
確定采用選拔模式②的,考試(考查)科目不超出綜合能力考試和專業素質考試兩個部分,綜合能力考試的考試方式為筆試,專業素質考試的考試方式一般為面試或操作考查,綜合能力考試的試卷設計和專業素質考試的考試辦法均由招生院校根據本校的選拔和培養要求自行確定。考試內容要充分體現招生院校的選拔和培養要求,考試由招生院校負責組織實施或招生院校聯合組織實施。命題、制卷、試卷保管、考試組織、評卷管理等工作參照普通高考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組織進行。
八、我省高招院校自主招生如何進行錄取工作?
1. 錄取體制。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高校招生錄取體制。招生院校負責本校的自主招生新生錄取工作,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監督招生院校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情況,并提供相關信息和工作服務。
2. 錄取辦法。招生院校根據報考本校各專業的生源情況和考生成績,根據院校《自主招生章程》的相關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基本原則,確定本校自主招生錄取辦法,完成新生錄取工作。錄取新生花名表和相關數據須在規定時間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備案。
3. 新生入學復查。被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新生須按招生院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履行報到注冊手續。新生入學后,招生院校須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凡在報名資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格檢查和考試中有弄虛作假或違規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及時報告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違規舞弊事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同時依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九、被高招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還能否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凡被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也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錄取。
十、高招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3月20日前 招生院校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并向社會公布
3月25日至29日 考生登陸報考院校網站報名并填報專業志愿
4月10日至14日 招生院校進行考生信息確認和組織考試(測試、面試)
4月15日至20日 招生院校評卷、登分、公布考試(測試、面試)成績,組織錄取
4月23日前 招生院校公布錄取結果并報省招考中心備案
5月中旬 招生院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各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具體日程安排,以各院校公布為準,請登陸報考院校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