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2013年體育競賽優勝者和高水平運動員考生登記通知
2013-03-11 16:29:30沈陽招生考試網
沈陽市2013年應屆高中畢業生體育競賽優勝者及報考高水平運動員考生統一測試登記工作將于3月11日至13日進行。為確保統一測試登記工作順利實施,市招考辦特別提示考生注意相關事項,以免錯過登記和審核。
◆測試登記對象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我市考生,可以報名登記:
1.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列入國家體育、教育行政部門競賽計劃、有等級制度標準的項目)取得前六名者。
2.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
3.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報考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測試登記辦法
1.應屆考生登記時,須將參加比賽的秩序冊、成績冊、成績證書、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提供給畢業學校,填寫《遼寧省2013年報考高水平運動員及體育競賽優勝者登記表》和《考生申報體育競賽優勝者誠信承諾書》,由畢業學校審核蓋章后,到所在的區、縣(市)招考辦統一辦理登記手續。
2.往屆生及同等學力報考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須持參加比賽的秩序冊、成績冊、成績證書、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戶籍所在的區、縣(市)招考辦辦理登記手續,同時填寫《遼寧省2013年報考高水平運動員及體育競賽優勝者登記表》和《考生申報體育競賽優勝者誠信承諾書》。
3.跨省、市獲取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辦理登記審核手續時,還須提供下列材料:(1)考生所在單位負責人或學校校長及班主任簽字確認的考生參加比賽及獲取證書情況的證實材料;(2)運動員等級證書發證機關負責人和發證機關處(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的審批、授予證書情況的證實材料;(3)發證機關官方網站相關公示材料。以上材料證明人須注明“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自愿承擔后果”等字樣。
◆審核蓋章程序
考生須持《登記表》到發證機關所在地(市)加蓋體育、教育行政部門公章。具體為:
(1)所持運動員等級證書發證機關為國家體育總局、遼寧省體育局的考生,須持《登記表》到發證機關加蓋相應體育局的公章(不用加蓋教育行政部門印章);
(2)學籍、戶籍從外省遷入我市且在遷入之前參加比賽獲得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須回原戶籍所在省加蓋相應體育局和市級以上教育局公章;
(3)戶籍在我市、學籍在外市且在學籍所在市參加比賽獲得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須回學籍所在市加蓋市級以上體育局和教育局公章;
(4)學籍在我市、戶籍在我省其他市且等級運動員證書發證機關為戶籍所在市體育局的考生,須回戶籍所在市體育局加蓋公章;
(5)所持運動動員等級證書發證機關為沈陽市體育局的考生,考生本人不用到市體育、教育部門審批蓋章,由市審核小組集中審核時辦理蓋章手續。
◆特別提示
2013年3月11日以后獲得運動員等級證書者,不享受2013年高考加分政策,且不具備報考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未參加2013年體育競賽優勝者及報考高水平運動員考生統一測試或測試不合格的應屆考生,不享受應屆高中生體育競賽優勝者照顧錄取政策。報考高水平運動員考生未參加省統一測試或測試不合格者,錄取時不予投檔。因此特別提示具備上述資格的考生務必帶齊相關證件按時辦理測試登記,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負責。統一測試時間定于2013年4月13日至14日。
◆考生須誠信申報、誠信測試
考生及工作人員應誠信申報、誠信測試,對在資格審查和測試工作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由相關高等學校取消其學籍。在資格審查和測試工作中違反規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和工作人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