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高考志愿填報勝經 文章作者:張藝執 2013-01-21 16:40:09
(1)對非聯考專業和按規定由院校在聯考基礎上自行組織了專業測試的專業,錄取時省級招辦將高考文化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第一志愿且專業合格的考生檔案,一次性全部投給高校,由高校按對外公布的錄取規則錄取。
(2)對直接使用聯考成績、未自行組織校考的專業,錄取時綜合高考文化考試和聯考兩部分成績后按一定比例投檔。投檔成績一般為(文化成績×40%+聯考成績×60%)×2,投檔比例在1:1.5以內,由高校在已投檔的考生中按對外公布的規則擇優錄取。
(3)自行組織專業測試、自行發放專業合格證的院校,只能錄取經省級招辦公示的本校專業合格名單中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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