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2013內地本科生招生專業設置
2013-01-16 15:44:19香港中文大學
香港中文大學所有本科課程均采用靈活的學分制度,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收入學的學生,修業期為四年,須至少修畢123學分,其中包括主修課程規定必修的學分,以及通識教育、體育、資訊科技、副修或選修科目。學生可按個別情況及興趣訂定其修業進度,修滿畢業所需學分,并符合主修課及大學其它畢業規定,便可獲頒學士學位。
學生來校報到注冊后即成為正式本科生,入學時就其所屬人文、理科、工科、商科專業大類的相關學系中選擇并提出專業意愿。學生于第一學年修習所選擇主修專業的基礎科目,及其它通識、語文等課程,利用第一年時間了解自己的專業興趣,適應新的學習及考試模式。按個別學系安排,學生可于第一或第二學年確定主修專業。
本科專業一覽表 (2013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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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須完成第一年課程后經遴選并符合有關學系的規定始能修讀。
(2)可于第一年選擇為主修專業,入學時須通過有關學系遴選面試始能修讀。
(3)只接受人文類學生,可于第一年選擇為主修專業,高考英語單科成績須達總分的85%或以上,并在入學時通過法律學院甄選面試始能修讀。
(4)不適用于第一年課程。學生須以第一學年成績申請以該等課程為主修專業(個別專業并須以轉系方式),經遴選并符合有關學系的規定,才能于第二年修讀。
(5)獎學金類學生最早可于第一學年初選定主修專業;非獎學金類學生最快于第一學年終才可確定主修專業。
(6)能操流利廣東話
(7)人文類學生于入學時須選擇社會科學院。首學年修習學院基礎課程,不帶主修科。完成首年課程后,學生可于學院所設的十項課程中選擇其一為第二、三及四學年之主修。
(8)學生完成首年課程后可自由選擇此課程作為主修專業,課程或會安排學生進行面試。
(9)學生必須符合有關課程的入讀規定始能于第二學年作為主修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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