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高考志愿填報勝經 文章作者:張藝執 2013-01-09 13:48:51
一、高校可否轉專業的“門道”
(二)關于轉專業的幾個名詞界定
那高校可否轉專業究竟有哪些“門道”呢?在具體介紹之前,為了行文的方便以及文字的簡潔,先將幾個名詞作以下的界定。
1.有下列兩種情況之一者屬于特殊學生:(1)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專業學習者;(2)經學校審核并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2.什么是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這里“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根據學校教學改革的要求和專業分流需要”基本是冠冕堂皇之詞,實際上大多是:(1)學校所開設的專業,因為開始時就不具備開辦條件,繼續開辦下去難以為繼,只有“收場”;(2)學校所開設的專業,基本上沒有社會需求,如對學生負責就不能再開辦下去,于是學校比較明智的“收場”;(3)由于專業停招,致使原休學期滿的復學學生及保留入學資格一年的新生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者。
3.如對此有以下規定:“經學校確認學生確有專長,例如:發表相應專業方面的論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級以上相近學科競賽中獲獎,或提供確鑿證明證實轉到相應專業后能更好地發揮其專長的。”再如對此有以下規定:“經學校認定,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確有專長指:(1)第一作者公開發表過與擬轉入專業相關的論文或著作,或擁有與擬轉入專業相關的發明、創造。(2)參加過擬轉入專業相關的國家、省級學科競賽并獲二等獎以上者。(3)有其他能證實申請者轉到擬轉入專業能進一步發揮特長的事實材料。”還如規定:“有省級以上機構、報刊等評定、登載的學術科研成果、文章等,反映學生確有專長,本人書面申請,由所在學院推薦,教務處認定,并經轉入學院考核證實,轉入該學院(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以及規定:“專長指應具備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的相關專業論文或者獲得省級及以上相關專業一等獎證明”等。需要知道的是關于的學校認定,各個學校是有所不同的、有所區別的。是只要發表相應專業方面的論文、著作、作品就可,不管是第幾作者,不管是什么級別的機構。則要求必須是第一作者公開發表過與擬轉入專業相關的論文或著作,但不管是什么級別的機構。則規定必須是在省級以上機構、報刊等評定、登載的學術科研成果、文章等。
京ICP備10033062號-2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備案編號:1101081950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56762110 舉報郵箱:wzjubao@tal.com
高考網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5-2022 www.ledzixun.com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