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保京籍生錄取率 2016年前不開放異地高考
2012-12-31 11:32:15法制網-法制日報文章作者:萬學忠 張維
12月30日,北京市有關部門出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透露,2014年起允許隨遷子女報考“高職”;2016年前,北京不會放開“高職”之外的異地高考;長期政策將努力保障京籍生源錄取比例不受影響。
過渡期政策開了一個小口子
上述《方案》由北京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聯合制定,北京市政府辦公廳轉發。
根據該《方案》,在北京市出臺隨遷子女在京升學考試辦法之前和新辦法公布后三年內,實行如下過渡措施:
自2013年起,允許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報考北京中等職業學校。條件為:進城務工人員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證明,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合法穩定職業已滿3年,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已滿3年,其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初中3年學習年限;
自2014年起,允許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報考北京高等職業學校。條件為:進城務工人員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證明,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合法穩定職業已滿6年,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已滿6年,其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習年限;
自2014年起,北京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提供高考文化課借考服務,學生回戶籍所在省參加高校招生錄取。條件為:進城務工人員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證明,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及合法穩定住所,其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習年限。
北京市有關部門解釋,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調整是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供升學考試服務,需要嚴格對家長的社保和職業的年限要求,同時也是為了防止出現“高考移民”,擾亂教育秩序,影響社會穩定。
具體辦法爭取2013年出臺
《方案》透露,北京市隨遷子女升學考試辦法爭取在2013年出臺。雖然目前看不到該辦法的具體內容,但《方案》披露了一些基本原則。
第一,保障北京市中考高考錄取總體比例不受影響。這一原則的政策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46號),該《意見》提出“保障當地高考錄取比例不因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參加當地高考而受到影響”。
第二,在北京市出臺隨遷子女在京升學考試辦法之前和新辦法公布后三年內,實施上述過渡期政策。也就是說,2016年之前,不會放開異地高考。
第三,異地高考條件將重點考慮如下因素: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居住、社會保障、計劃生育以及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年限等。
第四,通過增加教育資源來緩解升學壓力。
政策出臺面臨三大難題
北京市有關部門解釋,北京作為首都和特大城市,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面臨很多難題,集中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需要妥善處理人口與資源、環境的矛盾。目前,北京常住人口2000多萬人,已經遠遠超過國務院2003年批復的總體規劃提出的到2020年北京人口控制在1800萬人的調控目標,北京的資源環境面臨嚴峻挑戰,人口過快增長同時帶來的交通擁堵、環境污染等問題日益嚴重,從深層次制約著北京的可持續發展。
二是需要妥善處理各級教育資源的供需矛盾。近年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持續快速增長,從2011年開始隨遷子女高峰期與北京本市戶籍學齡人口高峰期疊加,到2014年,全市小學一年級入學人口將由目前10萬人左右劇增到18萬人左右,增長率高達80%,小學在校生總量將由目前的68萬人左右增加到84萬人左右,之后幾年仍將呈持續增長趨勢。
三是需要統籌考慮京籍學生和非京籍學生升學考試利益。國務院辦公廳《意見》提出“保障當地高考錄取比例不因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參加當地高考而受到影響”,但由于教育資源供給能力的客觀限制和現行高考招生體制的束縛,同時,增加高校招生計劃、提供借考服務等工作還需要國家主管部委的統籌協調以及人口流出地省市的協調配合,如何有效平衡京籍學生和非京籍學生的升學利益,難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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