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2013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3)
2012-12-25 11:25:17廈門大學
六、 錄 取
學科類別 |
專業類別 |
錄取原則 |
備注 |
音樂類 |
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和藝術管理方向(福建省) |
根據省級招生部門以專業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按規定的比例折算確定的投檔成績,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方向)及德智體美等方面情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
除福建省外,其它省份音樂類專業錄取如果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我校按照當地省級招生辦確定的投檔成績以及有關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
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和藝術管理方向(除福建省外) |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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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專業 |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專業校考成績合格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普通類本二線的65%的出檔考生中,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方向)志愿和我校的專業校考成績,結合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情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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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類 |
美術類各專業(福建省) |
根據省級招生部門以專業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按規定的比例折算確定的投檔成績,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方向)及德智體美等方面情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
除福建省外,其它省份美術類專業錄取如果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我校按照當地省級招生辦確定的投檔成績以及有關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
美術類各專業(除福建省外) |
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
注:我校基于各省投檔出來的考生,按以上錄取原則,進行擇優錄取。各省投檔方式以當地省級招生辦確定的原則為準。
七、 學 費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藝術類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9360 元人民幣。
八、 監 督
廈門大學監察部門對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和招生錄取進行全程監督。
九、 入學與復查
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注冊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十、 附則
1.對于在參加我校專業校考時,尚未明確能否取得專業省統考本科合格證的考生,若最終其專業省統考成績未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線,則取得的我校專業校考成績視為無效。
2.報考我校的考生參加所在省份專業省統考的考試專業類別必須是音樂專業、舞蹈專業和美術專業,不包括其它藝術類專業。
3.在音樂表演專業錄取中,對于本二線分為A、B線的省份,我校采用本二線A線的65%作為文化考試成績的最低要求。若在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期間,個別省份尚未劃定本二線,我校采用本一線的55%作為文化考試成績的最低要求。
4.我校將在專業校考結束后及時網上公布校考成績和合格線。具體公布時間和查詢方式考生可留意廈門大學招生辦和考試中心網站的相關通知。
十一、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 0592-2188888 傳真: 0592-2180256
網址: http://zsb.xmu.edu.cn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 電話: 0592-2184118 傳真: 0592-2184117
網址: http://kszx.xmu.edu.cn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 電話: 0592-2186822 , 2182165
傳真: 0592-2181499 郵編: 361005
網址: http://art.xmu.edu.cn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 電話: 0592-2182066 , 2181631
傳真: 0592-2182066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美術系 電話 : 0592-2188151 ; 傳真 : 0592-2186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