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異地高考應推動自主招生考試改革
2012-12-21 10:03:57光明網教育
12月20日,重慶市教委公布了異地高考新方案,要求學生在渝有三年高中學籍,其父母有合法穩定住所及職業即可參加2013年高考。截止到目前,黑龍江、山東、江西、安徽、重慶等省市公布了異地高考方案,一直被公認為“釘子戶”的北上廣地區政策則仍不明朗。近期因異地高考所引發的爭議不斷,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就異地高考問題接受了光明網教育頻道的專訪。他認為,在現行高考招生制度框架下,要解決問題不容樂觀,只有摒棄“分省計劃集中錄取”的招生規則,繞過高考報考的戶籍限制,將自主招生權下放到學校,異地高考問題才能迎刃而解。
熊丙奇認為,計劃集中錄取制度與高考戶籍制度是目前開放異地高考最大的“攔路虎”。“在計劃錄取的體制下,將招生指標分給各個省份,招生指標就成了各個省爭搶的“蛋糕”,結果必然引發各方利益沖突,甚至成為不穩定的“導火索”。熊丙奇同時指出,單靠增加大學在當地錄取名額來滿足異地考生需求只是“飲鴆止渴”。“在當地增加招生指標,招生規模無限的擴大,將對大學教育帶來更大的危害。只有繞過高考戶籍報考制度,推進自主招生考試改革,異地高考問題才能迎刃而解”。
針對如何設計合理招考制度保證教育公平,熊丙奇認為可以進行大學分類制度,將自主招生權下放各個大學。“可大學分成三類:一是全國大學,是由國家投入的面向全國平等招生,可以進行統一的測試,學生以測試的成績參加學校的招生;第二類是本地的學校,這部分學校可以多招收本地的學生,如果參加全國測試的學生沒有錄取則可參加當地的考試;第三種是高職高專自主招生,只要擁有高中同等學力就可以申請。類似于無戶籍報考限制的研究生考試制度,高考報考制度同樣可以進行相應的改革,就不會存在異地高考有違教育公平的難題。”
“只有將高考從國家統一考試變成社會評價考試,允許學校自主招生,學生能夠自由自主選擇大學。這樣的制度設計對學校教育有益,對學生有益,對實現教育公平也更加有利”,熊丙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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