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業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2012-12-03 13:42:56北京林業大學
全國重點大學––北京林業大學,隸屬于國家教育部,是一所農、理、工、管、經、文、法、哲、教育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是首批進入國家重點建設的“211工程”和“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的重點院校,是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臺”試點建設項目高校。北京林業大學是一所具有優秀辦學傳統和文化底蘊的學府,經過半個多世紀的探索與實踐,形成了“尚德·愛生”的教風和“學會學習、學會思考、學會審美”的學風。為進一步推動我校“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的建設,繁榮校園文化,推動大學生素質教育工作的全面提高,2013年我校將繼續面向全國招收藝術特長生。
一、報名資格
符合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具有較高藝術特長的高中畢業生,藝術特長符合我校招生計劃要求,文理兼招。
二、招生計劃及要求
類型 |
招生 計劃 |
具體項目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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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樂器 |
11人 |
豎琴、中提琴、圓號、雙簧管、巴松、小提琴、次中音號、長號、大號、打擊樂、小號或短號、薩克斯、單簧管、長笛 |
用五線譜識譜視奏,懂得基本樂理,個人演奏水平能夠達到或接近業余最高級。 |
民族樂器 |
10人 |
貝司、民族打擊樂、馬林巴、二胡、笛子、大阮、中阮、大提琴、柳琴、笙、嗩吶、琵琶、揚琴、古箏 |
能熟識簡譜,懂得基本樂理,個人演奏水平能夠達到或接近業余最高級。 |
舞蹈 |
8人 |
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考生須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訓經歷,舞感優良,五官端正,身材勻稱,擅長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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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 |
4人 |
懂樂理,識五線譜或簡譜,樂感好,音色純正,有鋼琴特長或者能夠擔任獨唱者優先,五官端正,擅長表演,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
說明:
(1)該招生計劃面向全國,各項目招生計劃視生源情況可在公布的總計劃范圍內略有浮動,如果個別項目沒有合適人選,則不招生。
(2)擬報考我校的考生同時須根據所在省級招辦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統一測試,合格者方能作為我校藝術特長生人選。
(3)除架子鼓、排鼓、定音鼓、堂鼓等常用打擊樂及揚琴、古箏、貝司外,其余樂器均需自帶。
(4)自帶服裝、道具等演出應用物品,需伴奏者請自備樂器或伴奏帶(磁帶、U盤、CD均可)。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凡符合我校藝術特長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必須提前登陸我校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2012年12月3日–2013年1月11日。
報名網址:http://bm.bjfu.edu.cn
網上報名方式:
1、考生上網認真填寫報名信息;
2、通過網上報名系統交納報名費,報名費用為180元;
所有成功交納報名費的考生請于2013年1月15日登陸本網站查看自己的報到時間、考試時間、測試地點及相關考試安排。
四、測試時間和內容
1、時間:2013年1月19-20日(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2、地點:北京林業大學(各項目具體測試地點考前通知)。
3、內容:
(1)西洋樂器和民族樂器:自選曲目一首,視奏一段。
(2)舞蹈:自選舞蹈一個,基本功,摹仿。
(3)聲樂:自選歌曲一首,視唱一段。
五、資格認定
學校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領導小組將組織相關專家小組對考生進行藝術專業水平測試,根據專業水平測試結果,結合學生藝術團的需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并將合格考生分為A、B兩檔,分別享有相應的專業加分政策。
六、文化考試
考生按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的相關規定報名并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七、錄取辦法
1、錄取原則:被我校確定為藝術特長生合格考生者,參加2013年全國統一高考,第一志愿填報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區,須按省級招辦的相關要求填報志愿),并在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我校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服從專業調劑,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可予以錄取。對于設置省級藝術特長生資格測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必須同時獲得相應的省級藝術特長生資格后,方能被我校錄取。
2、專業確定: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照A檔考生在其高考成績(750分制,下同)上加20分、B檔考生在其高考成績上加10分參與專業選擇,專業級差為3,1,0。對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但加分后仍未達到我校在本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檔線或未達到所報專業在本省第一批本科錄取的最低分數線,志愿填報合理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我校將根據考生特長和填報專業志愿予以安排專業。藝術特長生的招生專業計劃單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
八、重要日程
1、網上報名截止時間:2013年1月11日
2、測試時間:2013年1月19-20日(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3、成績查詢:2013年1月下旬(入選名單報教育部和省級招辦備案,并在北林招生網上公布)
九、本簡章由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教育部當年有關政策執行。
咨詢電話:010-62338216、62338222(招辦),62338273(藝術團)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