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推進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辦中國最好的本科教育”選拔高素質人才,根據教育部關于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的相關規定,2013年南京大學繼續開展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實施A、B兩大類計劃。現將選拔辦法公布如下:
一、A類計劃選拔辦法
(一)對象:具備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計劃:2013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報名
1、報名方式:以中學推薦為主,接受部分優秀學生自薦。
2、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5日0:00至12月28日24:00
3、報名流程:
(1) 登錄“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學業能力測試”(簡稱AAA測試)報名系統(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根據要求完成網上報名。
(2) 報名材料統一使用A4紙,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無封底,并按照下列順序在左側裝訂,材料包括:① 報名系統生成的報名表(須由所在中學簽字蓋章)作為材料裝訂首頁;② 個人申請(須由本人親筆書寫,不超過500字);③ 高中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及年級位次的匯總表(須為原始材料的復印件,且由中學教務部門蓋章);④ 身份證復印件(無身份證者使用戶口簿復印件);⑤ 獲獎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報名材料必須于2012年12月29日前寄達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四)審核
學校成立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考生可于2013年1月12日起登錄AAA測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五)測試
1、學業能力測試(筆試)
(1)考試科目:(理科)數學與邏輯、物理探究
(文科)數學與邏輯、閱讀與表達
(2)測試時間:2013年3月16日
注意事項:
①、學業能力測試在全國設立考點,考生可就近自由選擇;
②、考生應及時通過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參加測試;
③、按照“志愿優先、兼顧地區”的原則確定南京大學特色測試學生名單。江蘇省考生根據選測科目組合單獨劃線。
2、南京大學特色測試
學業能力測試結果將在3月下旬公布,同時公布南京大學特色測試辦法。
(六)優錄政策
根據學業能力測試和特色測試綜合成績,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確定優錄對象名單,高考錄取時專業優先滿足我校基礎學科和特色、優勢學科。優錄政策如下:
一等優錄政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線,可直接錄取。若高考成績達到南京大學投檔線,滿足其高考志愿表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若高考成績未達到南京大學投檔線,滿足其高考志愿表所填報的前二個專業志愿之一。
二等優錄政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線上,南京大學1:1投檔線線下30分內(江蘇省考生20分內),可直接錄取;高考成績達到南京大學投檔線,滿足其高考志愿表所填報的前兩個專業志愿之一;若高考成績未達到南京大學投檔線,滿足其高考志愿表所填報的前三個專業志愿之一。
三等優錄政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線上,南京大學1:1投檔線下10分內,可直接錄取;若高考成績達到南京大學投檔線,則加10分選擇專業。
南京大學推薦報考資格:即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南京大學投檔線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報考南京大學,則加10分(江蘇省考生5分)優先選擇專業。
二、B類計劃(自強計劃)選拔辦法
(一)報名及審核
已申請參加清華大學“新百年自強計劃”的學生自動成為四校聯合開展“自強計劃”的申請人。四校將分別組織專家組對報名清華大學“新百年自強計劃”的學生材料進行審核,考生可于2012年12月17-20日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的報名系統中查詢審核結果。
通過南京大學審核的學生需在2012年12月28日前在“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學業能力測試”網站(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進行報名。“學校志愿”需填寫南京大學。
(二)測試
參加“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學業能力測試”。不收取報名測試費,并可申請補貼往返交通費用。
(三)優錄政策
參照A類計劃優錄政策執行。詳見優錄協議書。
三、錄取
確定的自主選拔錄取優錄對象名單上報教育部陽光平臺和考生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院,并將在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
取得南京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優錄資格的考生,須與南京大學簽訂書面協議,不簽訂協議的考生則視為自動放棄優錄資格。考生必須參加2013年高考,且必須在各省規定批次以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報南京大學,方可享受相應優錄政策。
四、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選拔過程并接受社會投訴。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并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南京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自主選拔錄取招生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五、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傳真電話:025-83592888
監察電話:025-83592586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du.cn
E-mail: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漢口路22號南京大學學生工作處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10093)
六、本簡章解釋權屬于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
南京大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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