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師范大學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21 17:04:40河南師范大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我校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河南師范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三條 河南師范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河南師范大學(英文:He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10476
第六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新鄉市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九條 河南師范大學是一所建校歷史較長的河南省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師范大學。學校現設有20個學院,62個本科專業,涵蓋了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歷史學、管理學、藝術學等 10個學科門類;4個省級一級重點學科,16個省級二級重點學科;學校從1978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擁有4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5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2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35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7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河南師范大學設立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領導小組。招生領導小組由主管副校長擔任組長,招生辦公室主任、監察處處長任副組長,教務處、學生處、網絡中心、校醫院等部門負責人擔任組員。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工作。
第十二條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委監察部門監督(學校設立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監察處)。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本、專科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將分別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要求:1.英語專業:英語;2.其它專業:公修外語教學為英語教學,沒有其它小語種教學。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按照生源省的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第十七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級招辦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河南省內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采取“分數優先,專業清”的錄取原則;提前批、本科三批、高職高專(專科)均采取“志愿清、專業清”的錄取原則。其它省份,按照各生源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執行,對無特殊要求的省份,均采取“志愿清、專業清”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條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錄取原則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采用河南省編導制作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在文化成績達到河南省普通本科二批分數線80%及以上的考生中,分別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占60%和專業課成績占4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總分,錄取時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總分的公式:
綜合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6 + 專業成績÷專業課滿分×100×0.4
第二十一條 音樂類專業錄取原則
1. 音樂學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占30%和專業課成績占7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總分,錄取時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總分的公式:
綜合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3 + 專業成績÷專業課滿分×100×0.7
2.音樂表演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且專業主科成績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錄取時按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舞蹈編導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且舞蹈主科成績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錄取時按舞蹈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美術學專業和藝術設計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各占5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總分,錄取時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總分的計算公式:
綜合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5 + 專業成績÷專業課滿分×100×0.5
2. 繪畫專業: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體育教育專業:在超過省定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12分(含12分)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運動訓練專業: 按照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師范大學2012年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簡章》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
根據教育部教學司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師范大學2012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制定并實施《河南師范大學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方案》。
第二十五條 保送生錄取
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制定并實施《河南師范大學保送生招生管理辦法》。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收費標準:執行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豫教財[2007]74號文件中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如有新的文件按照新的文件執行。
第二十七條 具有河南師范大學學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生,學習期滿符合學校畢業標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發河南師范大學本、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存在舞弊行為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河南師范大學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三十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招生辦公室。
附: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河南省新鄉市建設路東段46號
郵政編碼:453007
學校網址:http://www.htu.cn
校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htu.cn
E-mail:zsbgs@htu.cn
校招生辦公室電話:0373—3326191,3325268
錄取期間咨詢電話:0373—3326836,3326839
河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