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應用技術學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19 14:37:38上海應用技術學院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 [正表]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全國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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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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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奉賢校區:上海市奉賢區海泉路100號 徐匯校區:上海市徐匯區漕寶路120號 梅隴教學部:上海市梅隴路1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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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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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茖W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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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市)高招辦公布的2012年招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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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語種不限。非語言類專業入學后教學語種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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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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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照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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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錄取規則 |
1、錄取工作堅持公正、公平、公開。根據德、智、體全面發展,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時按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文科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排序,理科按數學、外語、語文成績排序。 2、凡具有文藝特長和體育特長(近三年省市級以上比賽得獎)的考生,在同分條件下優先錄取。 3、實行平行志愿的上海考生在我校招生計劃滿足且本人愿意服從調劑的前提下,學校承諾進檔不退。 4、英語專業英語學業水平考試口試成績 B級及以上,高考英語成績100分以上(滿分150分)。德語專業英語學業水平考試口試成績B級及以上,英語筆試成績95分以上(滿分150分)。 5、我校2012招生專業中,有六個招生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具體如下:
學 生入學第一學年無專業身份,第一學年末在大類內進行專業分流,其中工程管理在第一學期末進行專業分流。學生依據本人意愿填滿所在類內的所有專業,然后按照 學生入學時的高考成績、第一學年(工程管理為第一學期)成績績點和綜合表現,依據各專業最大可容納學生數,按填報志愿的順序分流到專業。 6、工程創新學院將在全校先期錄取第一志愿填報卓越班專業志愿考生,沒有被卓越班錄取的考生,不影響我校其他專業的錄取。 填報卓越班考生的外語成績須高于各省市投檔至我?忌耐庹Z成績平均分。 填報軟件工程(卓越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卓越班)的考生,物理成績須高于各省市投檔至我?忌奈锢沓煽兤骄。填報輕化工程(卓越班)、化學工程與工藝(卓越班)的考生,化學成績須高于各省市投檔至我校考生的化學成績平均分。
下列考生優先錄取: ⑴上海考生取得上海市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文化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外語單科成績50分以上,直接錄取。 ⑵上?忌鷮I成績達到上海市藝術類專業統考前150名,文化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藝術類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直接錄取。 成績計算方法:
浙江、江蘇、江西、河南、山東、安徽藝術類考生,錄取標準參考各省招辦的要求。 8、報考空中乘務專業考生,需取得我校面試、體檢合格證,方可填報該志愿。投檔后,高考外語單科成績50分以上(滿分150分),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分情況下,先參考高考文化總分,再依次參考外語、語文、數學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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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費標準 |
學費 |
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高職教育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7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0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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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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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應用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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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應用技術學院的本(專)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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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聯系電話 |
021-64941403(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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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
60873360(信訪辦)、60873388(監察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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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網址 |
www.sit.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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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學 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凡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我校還設立了各級各類獎、助學金,確保被我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 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具體的資助政策有以下幾項: (1)獎: 國家獎學金、上海市政府獎學金、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幫困獎學金、校“詹守成獎學金”、校“勵志”獎學金等。 (2)貸: 國家助學貸款。在校學生符合助學貸款申請條件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最高可貸5000元/年,生活費或住宿費最高可貸1000元/年。同時,符合條件的新生在報到當日,可給予1000元的“誠信助學貸款”。 (3)勤:勤工助學。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并優先考慮申請助學貸款的經濟困難學生。 (4) 助:國家助學金、社會捐贈助學金。學校接受上海市慈善基金會、上海市紅十字會、上海市私營企業基金會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對學校品學兼優貧困生的捐資助學。 (5) 補:特困補助。學校對經濟貧困的學生進行定期補助;學生家庭如遇到突發性的特殊困難,可申請一次性補助。 (6) 減:符合減免條件的學生,減免學費1500-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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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
1、在外省市考生中,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高考分數達到重點本科院校批次前三名的,學校錄取后分別減免第一學年全部、1/2、1/4學費(中外合作專業除外)。 2、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外省市考生,高考分數達到重點本科院校批次第一名,若在校期間能獲得優秀獎學金,則繼續免除該考生當年學費。 3、學生入學一學年后,對品學兼優的學生經考核,給予一定比例的學生在全校范圍內選擇轉專業學習的權利(中外合作專業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