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藝術學院2012年招生簡章(4)
2012-02-07 18:39:40吉林藝術學院
2012年招生錄取原則
我院的錄取工作按國家教育部有關文件、各省(市、區)招生辦及我院有關規定執行。錄取時,學院根據考生的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一、文化課成績滿分750分,外省文化課滿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計算,專業課成績滿分為300分。
二、本科專業錄取原則
1、美術學(不含當代影像和美術教育)、廣播電視編導、藝術設計(數字媒體策劃)、公共事業管理(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對于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線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音樂學(音樂編輯與出版)、播音與主持藝術(采編播合成)專業,對于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線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再按照招生計劃的1.5倍投檔,以考生的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播音與主持藝術(主持與播音/配音藝術)、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對于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線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再按照招生計劃的1.5倍投檔,以考生的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繪畫、美術學(當代影像)、美術學(美術教育)專業統稱為美術類專業,專業實行統一考試,成績通用。錄取時,對于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線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按照美術類招生計劃之和的1.5倍投檔。美術類招生計劃之和的4/5以考生的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分數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招生計劃之和的1/5以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分數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當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5、藝術設計、工業設計、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動畫技術)、藝術設計(會展藝術)專業統稱為設計類專業,專業實行統一考試,成績通用。錄取時,對于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線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按照設計類招生計劃之和的1.5倍投檔。設計類招生計劃之和的4/5以考生的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分數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招生計劃之和的1/5以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按分數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當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6、音樂學(電子音樂制作與創作/流行音樂制作與創作)、音樂表演(民族樂器/西洋管弦/聲樂/鋼琴/合唱指揮/現代器樂/流行音樂演唱)、藝術設計(服裝表演)、表演(戲劇影視表演/戲劇影視表導)專業,對于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線的50%(含50%)以上的考生,再按照招生計劃的1.5倍投檔,以考生的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舞蹈學(社會舞蹈)、舞蹈編導(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表演)專業,對于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線的40%(含40%)以上的考生,再按照招生計劃的1.5倍投檔,以考生的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8、廣播電視新聞學專業招收文史類考生,在第二批A段錄取,考生無須參加專業考試。文化課成績投檔后,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9、在我院錄取期間,如有些省份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數線,則依據相當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線(如軍檢線),按照我院相關專業的規定,確定各專業文化課分數線。
10、各專業的外語成績,根據當年高考的具體情況,要作適當要求。
11、錄取時,文理科考生統一排序,統一錄取。
12、美術類和設計類專業遵循志愿優先的原則,優先考慮第一志愿的生源。其他類專業遵循志愿優先、專業優先的原則,優先考慮第一志愿、第一專業的生源。
13、同等條件下,具有體育專長(僅限乒乓球和體操)的考生優先錄取。
三、專科專業錄取原則
專科專業的考生在取得我院承認的專業考試合格證情況下,文化課成績投檔后,以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藝術設計和影視動畫專業統稱為設計類專業,錄取時,根據設計類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錄取文化線,在此分數之上,按分數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2012年高考志愿填報
1、考生在填報本科志愿時,必須持有我院招生辦公室發放的專業考試合格證(廣播電視新聞學專業除外)。
2、考生要了解我院屬于公辦學校,清楚我院在各省的錄取批次。在填報志愿時,按藝術類報考(廣播電視新聞學專業除外),要將我院作為第一志愿填報,填報的專業必須與我院發放的專業考試合格證中的專業一致。
省份 |
所在批次 |
省份 |
所在批次 |
省份 |
所在批次 |
吉林 |
藝術類提前批 |
黑龍江 |
藝術類本科提前批 |
遼寧 |
藝術類一批本科 |
內蒙古 |
本科提前A |
山東 |
本科提前批 |
山西 |
提前藝術類本科 |
河南 |
提前批藝術類本科A段 |
河北 |
本科提前A |
湖南 |
本科提前批 |
湖北 |
藝術本科(一) |
廣東 |
提前零批本科 |
廣西 |
本科提前批 |
海南 |
本科提前批 |
云南 |
提前本科批 |
安徽 |
校考藝術類一批 |
江西 |
提前本科(一) |
浙江 |
藝術第一批 |
陜西 |
提前批本科 |
貴州 |
提前批本科 |
四川 |
藝體本科批 |
福建 |
藝術單獨提前批 |
江蘇 |
藝術類提前公辦本科第一批 |
北京 |
提前批 |
天津 |
藝術本科一批 |
3、考生要了解我院屬于國家31所自主招生院校,吉林省考生單獨排序,外省不編制具體分省計劃,外省考生填報志愿后,按照各專業的錄取原則統一排序,統一錄取。
4、考生在正確估計自己文化課水平的同時,要清楚我院將根據吉林省考生的分數水平和外省考生的整體分數水平劃定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受各省招生辦公室劃定的文化課最低線控制。
5、考生填報廣播電視新聞學專業時,按照文史類考生填報志愿要求進行。
6、專科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設計類考生參加吉林省組織的專業統考,其他類考生參加我院本科相關專業考試,或參加同類藝術院校或省級以上高等院校組織的相同藝術專業考試,取得專業合格證,均可報考。
2012年本科專業考試內容
音樂學院
(一)音樂學專業(音樂編輯與出版方向)
初試:演奏練習曲一首或樂曲一首(樂器不限)
復試:
1、音樂常識及音樂簡論(筆試,參考書:《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俞人豪等編著、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和《[高考音樂強化訓練]音樂學卷》劉小君編著、湖南文藝出版社)
2、聽音與樂理(筆試,參考書:《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注:同時報考音樂學(音樂編輯與出版)和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的考生,初試(演奏練習曲一首或樂曲一首)和復試(聽音與樂理)只需參加一次考試。
(二)音樂學專業(電子音樂制作與創作方向)
初試: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車爾尼299或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
復試:
1、電腦操作(包括Cubase或者Sonar 的錄入、編輯、導出等)
2、聽音與樂理(筆試,參考書:《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三)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初試:
1、基本樂理(筆試,參考書:《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2、四部和聲寫作(筆試,參考書:《和聲學教程》斯波索賓等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復試:
1、旋律發展;歌曲寫作(筆試,參考書:《歌曲寫作教程》樊祖蔭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2、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車爾尼299或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
3、聽音(筆試)
(四)音樂表演專業(民族樂器方向)
初試: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不加伴奏)
復試:
1、樂曲一首(與初試曲目不同)
2、聽音與樂理(筆試,參考書:《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五)音樂表演專業(西洋管弦方向)
初試:大、小調音階各一首(任選);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不加伴奏)
復試:
1、演奏中等程度以上樂曲或奏鳴曲(與初試曲目不同)或協奏曲一首(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
2、聽音與樂理(筆試,參考書:《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六)音樂表演專業(聲樂方向)
初試:歌曲一首(伴奏自備)
復試:
1、歌曲二首(與初試曲目不同,伴奏自備),其中一首是外國藝術歌曲或外國歌劇詠嘆調(民族聲樂除外)
2、聽音與樂理(筆試,參考書:《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3、喉嚨檢查
(七)音樂表演專業(鋼琴方向)
初試:車爾尼740或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三聲部以上(含三聲部)復調作品一首
復試:
1、樂曲一首;大型樂曲一首(奏鳴曲或協奏曲的快板樂章,變奏曲全部)
2、聽音與樂理(筆試,參考書:《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八)音樂表演專業(合唱指揮方向)
初試:鋼琴演奏(車爾尼299或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
復試:
1、指揮合唱曲兩首(稍快速、稍慢速各一首)
2、聽音與樂理(筆試,參考書:《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著、人民音樂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