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新百年計劃”方案(2)
2011-10-18 17:37:00清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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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拔尖計劃”實施辦法
1、招生對象
面向具有學術理想和潛質,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才華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經2名副高職稱(含)以上相關領域專家聯名推薦。
2、選拔方式
本計劃采取個人報名、專家推薦、學校確認的辦法。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www.join-tsinghua.edu.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成功后,將報名表打印并加蓋中學公章。同時下載專家推薦表,由推薦專家填寫。此外,報名學生根據個人興趣與特長,選擇一至兩個清華大學的本科招生專業作為意向專業,并針對每個專業撰寫一篇介紹個人專業認識、成果和志向的申請材料。
報名學生應將報名表、獲獎證明及專家推薦材料、專業意向申請材料和其他說明個人情況的材料一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清華大學組織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者需參加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筆試,并單獨劃定筆試通過分數線。筆試通過者參加清華大學安排的相應學科專業面試。
在公示和材料審核過程中,如發現學生、中學或專家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相關學生報名資格,也將取消所涉及專家以后的推薦資格。
3、優惠政策
材料審核、筆試和面試通過者,根據成績在限定專業內給予高考降30分至60分錄取的優惠政策。
4、后續培養
清華大學將發揮綜合性學科布局的優勢,為本計劃學生在所擅長的領域繼續探索提供豐富的成長土壤,培養拔尖創新人才。具體措施如下:
(1)根據考生興趣和特長,推薦名師作為導師,并可加入清華大學學術科技創新團隊,擁有指導教師、創新經費、活動場地、實習機會等全方位支持。
(2)優先推薦參加學生創新人才培養計劃,具體內容包括學術交流、高新技術產業調研、海外一流大學或科研單位研修、自主立項創新等。
5、實施程序
(1)2011年11月7日起,報名學生可進行網上報名,并在11月22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建議使用快遞)將要求反饋的各類材料一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2011年11月29日至30日,報名學生在清華招生網查詢報名材料是否寄到,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解決。11月30日之后不再接收報名材料。
(3)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審核報名材料,并在2011年12月15日公布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單。
(4)通過審核的同學參加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筆試和專業面試。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確定最終名單,并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