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理工大學地處人文薈萃、海納百川的大都市——上海,是直屬于教育部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國56所學校之一,是“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和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并獲準實施“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也是教育部批準首批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2012年我校繼續在理科第一批本科批次進行本科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和優秀推薦生選拔工作。為了選拔出學習成績優秀、綜合素質突出或有特色和專長的中學生,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招生“陽光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計劃: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人數一般不超過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二、申請條件
申請對象為上海市優秀理科應屆高中畢業生(選考科目不包括生命科學),在高中階段有突出表現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1.市級優秀學生。2.在2011年上海市高中學生化學競賽(“華理-化工杯”)中獲獎者。3.在市級及以上競賽中獲獎者。4.某學科學習成績特別優異,表現出特殊才能的考生。5.學習成績優秀者。
三、報名方式
1.中學推薦。我校根據歷年來生源報考情況,向部分中學發放優秀學生推薦名額,由中學負責向我校推薦。中學推薦考生以我校發放的注冊號進行網上報名。
2.學生自薦。符合上述“申請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向我校自薦,自薦的考生需提供經所在中學蓋章確認的相關材料。自薦考生上網后自行獲取注冊號,并進行網上報名。自薦學生成績優秀標準:原則上就讀于市重點中學年級排名中等水平以上的考生,或就讀于區縣重點中學年級排名中上水平以上的考生,或就讀于普通中學年級排名位于前列的考生。
四、報名程序及選拔辦法
1.網上報名:考生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及查詢”系統報名。考生在網上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交后打印由系統生成的申請表及個人自薦報告(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等)。
2.報名材料:包括打印的選拔申請表和個人陳述,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相關有效獲獎證書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粘貼在申請表上指定位置)。
考生報名材料經中學蓋章確認后寄送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所有申請者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3.我校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考生可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測試,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及查詢”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4.文化測試:包括數學(100分)、英語(100分)、理化綜合(物理和化學各75分,共150分)。
5.綜合面試:根據文化測試結果,選拔部分學生進行綜合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6.綜合面試成績和文化測試成績分別以30%和70%計入考生綜合總分。
7.根據考生測試結果,結合綜合素質,經學校專家考核小組審核,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后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名單和優秀推薦生名單。
8.自主選拔錄取入選名單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予以公示,并及時將考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
五、錄取優惠政策
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入選考生,必須參加當年普通高考,在平行志愿A位置填報我校,否則其資格自動取消(若上海市對自主選拔錄取另有規定,則按上海市規定執行)。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理工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服從專業志愿調劑、體檢不受限制,則予以錄取(不包含中外合作專業)。具體專業安排如下:考生應填滿上海市規定可填的專業志愿數且不能重復(重復填寫的專業志愿只計算前1個,后面重復的專業視為空白),入選考生高考投檔成績排名(指自主選拔錄取入選并投檔考生之間的排名,下同)在30%(含)以內的考生滿足第一專業志愿;排名在30%~60%(含)的考生滿足第一或第二志愿(若第二個專業志愿為空白,則由學校統一安排專業);排名在60%之后的考生由學校參考其所填報的志愿進行統一安排專業。
優秀推薦生在理科第一批本科批次高考第一志愿填報我校,考生在我校投檔范圍內,加分后參與錄取(附加分值視測試結果分為15分、10分、5分)。
六、時間安排及相關說明
1.網上報名:2011年12月6日~20日。
2.書面材料寄送及參加測試確認:“中學推薦考生”由中學于2011年12月27日統一攜帶考生報名材料、報名考試費到我校招生辦公室辦理考生參加測試確認手續。“自薦考生”于2011年12月25日前將報名材料寄送到我校招生辦公室,2011年12月30日可通過我校“網上報名及查詢”系統查詢初審結果,2012年1月4日到我校招生辦公室辦理參加測試確認手續。中學推薦及自薦考生的報名考試費統一為129元。
3.下載準考證:考生通過我校“網上報名及查詢”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粘貼照片(照片與申請表上的照片一致),準考證須由所在中學蓋章確認方為有效。“中學推薦考生”下載準考證時間為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12日,“自薦考生”下載準考證時間為2012年1月6日~12日。
4.文化測試:2012年2月5日。考點設在我校徐匯校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考生測試時須出示身份證、準考證,獲獎者須出示獲獎證書原件等材料,有關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相應內容。
5.筆試結果查詢及綜合面試安排:另行通知。面試地點設在我校徐匯校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
6.測試結果查詢:2012年3月下旬。
七、組織機構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時為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和優秀推薦生選拔領導小組,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方案的實施。校招生監督小組參與試點方案實施的全過程。
八、聯系方式
徐匯校區地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研究生樓14層,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00237)
咨詢電話:021-64252763 傳真:021-64253762
電子郵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zsb.ecust.edu.cn/
九、監督機制及違規處理
我校紀檢部門監督電話:021-64252688。
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1]10號)文件的要求,認真貫徹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自覺接受社會及輿論監督。
在我校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若中學在推薦學生過程中出現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該校下一年度的推薦資格,并視情節輕重向教育主管部門提交具體情況,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若學生存在申請材料不實、考試作弊、替考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該生自主選拔錄取考核成績及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向其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具體情況;已經被我校錄取或取得學籍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十、本方案解釋權屬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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