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招辦負責人:高考招生不只是高校的事
2011-07-26 10:01:09科學時報文章作者:崔雪芹 郝俊
《科學時報》:高校在全國各省普遍設有“招生工作組”,請問在整個招生錄取過程中,這個工作組在各地的主要工作是什么?各高校是否對其招生工作設有硬性指標?
北大招辦負責人:招生工作組在各地的主要工作有三項:一是完成在當地的招生計劃;二是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當年的招生政策、專業設置和學科特點等情況;三是指導考生合理填報志愿。學校對招生工作組只有一個硬性指標:完成招生計劃。
當然,招生工作組也要為學校招收最適合各院系培養的學生,努力爭取最優秀的生源。
《科學時報》:高校招生錄取中是否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現象,現有的考試方式、志愿填報方式等,與招生制度不配套的表現有哪些?
北大招辦負責人:我國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相對稀缺,這決定了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中國高校招生錄取制度不會發生根本性變化。到目前為止,高考(微博)仍然是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制度。因此,問題的關鍵就在于,在堅持目前高考招生錄取制度的前提下,如何選擇更為合理的高考志愿填報方式。
在目前的所謂“招生亂象”中,有一種觀點將其歸結為高校招辦錯誤地制定了爭取優秀生源的硬性指標,認為只要取消了這些指標,就不會出現這些問題;另一種觀點將其歸結為考生和家長錯誤地向高校提條件,認為只要考生和家長道德素質高,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擇學校,也不會出現這些問題。我認為,這些都沒有抓到問題的本質。
任何一個機構和個人都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受外部制度環境制約。這和道德水準無關。這些“招生亂象”主要發生在高考后知分填報志愿的省市。在那些高考前或高考后估分填報志愿的省市,則沒有發生。這說明,問題的根源可能出在高考后知分填報志愿的方式上。它改變了考生和高校的行為方式。
在高考后知分填報志愿的方式下,一方面,高校為了爭取最優秀的生源,一定會采取各種措施,確保目標學生能夠填報本校。由于生源競爭關系的存在,誰也無法從這場博弈中脫身。當前,高校在招生中的所有做法都和這一方式有關。比如,和考生簽訂預錄取協議,人為減少公布的招生計劃,甚至只在某個省市投放一個招生計劃等等。這是制度設計使然。
另一方面,考生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自己的利益,確保自己被某一高校的某一專業錄取,一定會采取各種措施,和高校談判。由于考生之間也存在競爭關系,高校招生變成了一場依據分數高低進行的拍賣和交換。這同樣是制度設計使然。如果高考志愿填報方式是考前或估分,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在不知道考生分數的情況下,高校想去爭取某個學生卻沒有目標;考生想去和高校進行談判卻沒有資本。雙方都沒有對接的動力和途徑。
《科學時報》:在招生錄取過程中,高考分數是最直接體現生源質量的硬指標。在招生過程中,是否還有其他評價指標來綜合判斷考生素質?在目前的高考體制下,有沒有可能突破招生的“唯分數論”?
北大招辦負責人:有一種觀點認為,依據高考分數錄取是導致招生亂象的原因。如果有其他替代性指標來綜合判斷考生素質,就可以防止高考招生中的“唯分數論”。但這只是一個良好的愿望。
對一個人進行評價是非常困難的事情。即使在西方國家,學生學業成績也仍然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據。在中國現階段國情下,高考分數仍然是老百姓公認的“硬杠杠”。突破了這個“硬杠杠”,就突破了老百姓心里的底線,就會被認為是不公平。
當然,我們不能把依據高考成績錄取直接等同于“唯分數論”。在高考分數之外,我們還要考察學生的理想抱負、社會責任感、好奇心和志趣等非智力因素。這也許是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所要考慮的核心問題,也是北大“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所要探索的重要內容。我們必須探索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人才選拔新模式。
《科學時報》:很多考生選擇院校和專業時,在不同程度上有著“盲目性”。在您看來,高校招生部門是否能夠對其進行更多的指導,以幫助他們更加合理地選擇?在實際的錄取過程中,招生部門是如何衡量考生專業傾向和適應性的?
北大招辦負責人:在高考前或高考后估分報志愿的省市,高校招生老師能夠對考生報考志愿提供一定程度的指導,幫助他們進行更加合理的選擇。但在高考后知分報志愿的省市基本上做不到。
原因很簡單,一旦考生知道了自己的分數,當他來和你進行談判的時候,高校就變成了弱者。你只能答應他的專業要求,否則他就轉投其他高校。如果考生的專業選擇是理性的,這也沒有問題。但實際情況是,考生往往并不清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對未來的規劃,他只能依據社會上普遍的看法進行選擇。于是,經濟管理等所謂“熱門專業”的“價格”被抬得越來越高,而一些基礎學科或長線專業變得越來越無人問津。顯然,這對高校學科建設以及國家和民族的創新人才培養是十分不利的。
《科學時報》:在一些國外大學招生中,考生可以同時拿到多份錄取通知,最終選擇其一。這種招錄方式,在目前我國的高考制度中是否有實現的可能性?
北大招辦負責人:這種觀點有一定的道理,但它忽視了中國現階段國情。
國外大學實行這樣的招生制度有一個前提,就是該國的高等教育足夠發達,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充裕,生源數量相對較少。但這些前提在中國現階段都不存在。
中國目前每年的考生人數仍然有900多萬,教育部部屬院校招生數量只有30多萬。如果實行這樣的招生制度,會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和不公平。結果只有少數人獲得了多個機會,而多數人可能連一個機會都沒有。
《科學時報》:有學者指出,高校招生、培養和畢業應該是一體的。在您看來,招生工作應當如何更好地與學生培養相結合?目前的招生錄取制度應該作哪些改革才能使人才選拔更加科學合理?
北大招辦負責人:高校招生不是目的,對于北大來說,根本目的是要招收未來能夠改變世界的拔尖創新人才。因此,我們始終強調,招生要為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服務。
但高考招生制度不只是高校自己的事,必須考慮公平問題。事實上,我們始終在尋求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和促進社會公平之間的平衡。這是一對矛盾,F在看來,在現行高考招生制度內解決這個矛盾有很大困難。最根本的解決辦法,還是按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關于“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中的設計方案,即實行“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方式。這方面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