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時間安排
2011-07-04 14:48:23河北省招生考試院
據河北省招生考試院訊,河北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今年錄取工作分批次進行,錄取的順序依次為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一特殊類型批、本科一批、本二特殊類型批、本科二批、本三特殊類型批、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專科一批和專科二批。錄取工作從7月7日開始,8月20日結束。
經省教育廳批準的泊頭職業學院等13所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其錄取備案時間為8月21日。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廣大考生注意,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專科一批、專科二批的一志愿,在錄取時不降分(上述批次中藝術校考類專業的一志愿除外),生源不足時進行志愿征集。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專科一批、專科二批的二志愿,專科二批的三志愿,錄取時如同批控制線上完不成招生計劃,有降分錄取的可能,允許高考文化成績達不到本批次控制線的考生填報。上述批次中藝術類校考專業,如一志愿在同批控制線上完不成招生計劃,可由相關院校征集考生志愿列入二志愿錄取,也可采取一志愿降分錄取方式完成招生計劃。
今年國家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為鄉鎮衛生院定向培養從事全科醫療的5年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和中醫學專業畢業生。今年我省四所本科院校共安排320個計劃。按照教育部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我省免費醫學定向招生的院校列在本科提前批B,單設志愿,只招收農村生源,執行本科二批普通文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生源不足時,公布剩余計劃,通過志愿征集和降分錄取的辦法,直至完成計劃。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縣生源。學生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培養院校和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具體招生辦法和定向縣及招生人數,請查閱招生計劃或向招生院校咨詢。
今年我省新增本科工程教育試點班和河北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教育試點。
本科工程教育試點班人才培養方案由我省4所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與3所本科院校共同制訂(4所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為:邢臺職業技術學院、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石家莊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3所本科院校為:河北科技大學、石家莊鐵道大學、河北聯合大學)。試驗班所涉專業列在理工本科二批,辦學地點設在4所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學生修業合格,頒發相關本科院校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詳情請向院校咨詢。
河北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教育試點專業均列在本科提前批A,招生計劃為200個,涉及文史、理工、藝術、體育等類,考生被錄取后,須與培養學校和生源所在地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詳情請向河北師范大學咨詢。
考生填報志愿須認真閱讀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審慎選擇;尤其是享受優惠加分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加分后的分數投檔,院校錄取時是否照顧,按各院校的招生章程執行。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認或部分承認優惠加分政策,因此,享有優惠加分政策投檔的考生,有可能因實際文化成績較低而被院校退檔。考生志愿一經本人確認后,不得再變更志愿。按規定被錄取的考生不論報到入學與否,均不得轉錄他校。
省教育考試院于6月24日-27日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上開展高考招生咨詢活動,通過網絡回答考生有關錄取政策問題,各高校也將通過網絡、電視、電話和報刊等媒體進行咨詢活動。填報志愿的有關問題,考生可參考省教育考試院編寫的《填報志愿指南》,或向當地招生部門咨詢。
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新生是按照國家政策、院校招生章程、考生的分數和志愿,在全國統一編制的網上錄取系統中進行的,并且必須經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省招生委員會未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服務。省教育考試院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提高警惕,提防不法“中介機構”或個人以考試院或招生院校的名義從事的各種詐騙活動,以免上當受騙。未經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的考生教育部將一律不予學歷電子注冊。
今年按照教育部要求,省教育考試院對民辦高校已錄取考生打印《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作為考生被有關高校正式錄取的依據,寄給有關高校。有關高校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和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同寄送給被錄取考生。考生依據省教育考試院打印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和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扣押考生的錄取通知書。因工作人員失誤影響考生按時領取通知書而使考生不能按時報到入學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考慮到補錄的學生入學時間偏晚,與前期錄取的學生成績相差較大,既給高校教學組織帶來困難,又造成新的不公平,今年在計劃安排和錄取過程中充分考慮新生不報到因素,因此,不再進行補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