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簡章
2011-04-13 20:17:35上海外國語大學
2011年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章程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經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2011年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學校基本情況
上海外國語大學創建于1949年12月,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一所致力于培養高素質、復合型、多能力、國際化人才的多科性外國語大學,擁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涵蓋文學、教育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等學科。
學校虹口校區地址: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郵編:200083;松江校區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文翔路1550號,郵編:201620。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上海外國語大學
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
二、招生計劃
經教育部批準,2011年上海外國語大學本專科招生總數為1680名。我校2011年分省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及其他具體要求將分別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招辦統一向社會公布。
三、招生科目
我校所有專業均實行文理兼收,具體選考科目等要求請以各省級高招辦公布的為準。
四、錄取規則和程序
1、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我校根據實際生源情況,在公布招生計劃的120%以內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省級高招辦按招生計劃數和調檔比例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省級加分)進行投檔。
3、在同批錄取控制線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省級高招辦可將實際高考成績不低于投檔分數線的非一志愿考生從高分至低分進行投檔,投檔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
4、專業錄取時,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為原則,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
5、專業錄取時,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6、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所填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五、外語要求
我校俄語專業外語語種限招英語或俄語,德語專業限招英語或德語,法語專業限招英語或法語,西班牙語專業限招英語或西班牙語,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日語)專業限招英語或日語,其它各專業均限招英語考生;考生報考我校任何一個專業都須參加并通過省級高招辦組織的外語口試(省級高招辦沒有組織統一口試的省、市、自治區除外)。上海考生外語口試要求為C級或以上。
六、優惠錄取政策
1、我校認可已計入投檔成績的各省級教委或招辦規定的有關加分優惠政策。
2、經教育部批準,我校繼續實施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優惠錄取政策按照公布的《2011年上海外國語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實施辦法》執行。
七、錄取體檢標準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不得隱瞞病情病史。
八、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1、學費:本科:每人5000元/學年(按學分制收費);高職:每人7500元/學年,應用法語(商務法語)專業(中法校際交流合作班)每人13000元/學年;
2、住宿費:每人1500元/學年;
3、學校設立多項獎學金、貸學金、幫困補助,提供勤工助學,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九、咨詢及聯系方式
歡迎優秀高中畢業生報考上海外國語大學。有關學校招生政策及各院系、專業的詳細介紹等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了解:
1、《2011年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簡章》、海報等
2、上海外國語大學網站:http://www.shisu.edu.cn
3、上外招生網站:http://zhaoban.shisu.edu.cn
4、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E-Mail:ao@shisu.edu.cn
5、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熱線:(021)55386006、55381647
本章程由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
歷年參考:2010年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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