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招生簡章
2011-04-08 15:43:38中國礦業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是國家公辦、教育部直屬的全日制全國重點大學,是列入國家“211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項目的高校之一。校址及辦學地點為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丁11號。我校實行彈性學制,本科正常學制為4年(建筑學5年),修業年限可為3-6年(建筑學專業4-7年),學生可分階段完成學業,優秀學生修完規定學分,可申請提前畢業。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培養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頒發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本科畢業證書并根據《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的工作細則》授予學士學位,優秀應屆畢業生可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學校每年將從機電與信息工程學院三年級學生中選拔2-3名優秀學生到美國賓州州立大學進行實習。
第三條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委、監察部門以及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中國礦業大學(北京)設立由學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
第五條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條學校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的監督。
第三章錄取
第七條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組織實施。
第八條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招生計劃統籌考慮各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人數及各省考生占全國報名總量的比例、結合我校近三年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和生源質量,由教育部《普通高校分省招生計劃優化編制系統》進行分析、預測后確定,招生計劃與相關考試科目要求以我校在各省公布的來源計劃為準。
第九條我校為第一批錄取院校,在各省的第一批本科控制線上提檔,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10%以內。
第十條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的錄取人數未達到計劃錄取人數時,將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志愿順序,由高到低按“專業級差”方式依次錄取,“專業級差”根據生源具體情況確定,一般為3至5分、依次遞減。未被志愿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擇優調劑錄取,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對于江蘇省考生,要求選測科目等級為A、B,必測科目等級為4C,進檔考生按減去照顧分的投檔分排序,當分數相同時,參考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未被志愿專業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高分考生在相應批次錄取期間,在我校生源不足的情況下,若考生提出調劑請求,須提供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名的服從調劑保證書等相關材料,由學校決定是否錄取。
第十三條對于加分投檔的考生,由各省級招辦按照規定加分投檔,學校在確定錄取專業時以考生實際高考分數為主要依據。實際高考分數相當的情況下,首先優先錄取有加分的考生,其次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理工類參考科目為數學,文史類參考科目為語文)及學科競賽、科技發明創造、體育比賽獲獎考生。
第十四條往屆生錄取原則同應屆生。
第十五條根據學校專業設置及培養方式,部分專業的特殊要求:1.采礦工程專業不宜女生就讀。2.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法學專業(涉外方向)不適合非英語語種考生就讀。其他各專業均把英語列為必修課,且部分課程將直接用英語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3.建筑學專業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術基礎,調劑考生不錄取到建筑學專業。4.報考信息與計算科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的考生需具有較好的數學基礎。5.2011年我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兩年后根據就業趨勢和學生的意愿分專業培養,工商管理類包含的專業是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化學類包含的專業是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環境科學類包含的專業是環境工程、環境科學。
第十六條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七條保送生的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為:英語專業:6000元/人.年,工商管理類、行政管理、法學等專業:5000元/人.年,其他各專業:5500元/人.年。住宿費:750~900元/人.年。如果上級主管部門調整收費標準,則執行新規定。
第十九條學校設有完善的獎、貸、助學金制度。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社會資助等較為完善的資助體系。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以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詳細信息見當年招生簡章或報考指南,也可訪問學校網站了解。
第二十條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10)62331534。
2.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丁11號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3。
3.學校網址:http://www.cumtb.edu.cn,招生網址:http://jwc.cumtb.edu.cn/zhaoban.jsp4.招辦E-mail信箱:cumtbzb@cumtb.edu.cn。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中國礦業大學(北京)2011年3月18日
歷年參考:2010年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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